各街(开发区、商务区设社会服务中心)经济普查办公室:
为确保全区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工作规范有序高质量推进,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江政〔2018〕8号)和结合全市普查工作进度要求,现就做好近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普查机构组建
普查机构是开展普查工作的必要前提和重要基础,各街要尽快完成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内设机构组建,并及时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各街要在组建本级机构的基础上,加强对本街普查办公室组建人员的力度,选用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有大型普查经验的业务骨干充实到普查机构中;社区普查机构要与街普查机构建立同步进行,确保在8月20日前建成覆盖全区、分工明确、协调顺畅的普查组织体系。
二、抓紧落实普查物资准备
根据普查工作安排,区经普办制定了全区普查各项物资准备工作的具体安排(详见附件),各街应在此基础上,统筹安排和落实好经济普查所需的办公场所、相关设备和各项物资。要加强对普查物资准备工作的领导和普查物资的管理,按照分工要求,各司其职,制订具体工作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各类普查物资的接收、存放、管理和分发,保证普查物资准备工作有序进行和及时到位,确保全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精心组织“两员”选聘及管理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选聘是普查准备阶段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确保普查工作质量的关键。各街要按照区经普办有关“两员”选聘的要求,结合本街实际情况,精心选聘“两员”,真正把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文化素质高、熟悉区域情况、懂信息技术、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选进“两员”队伍。各街要按选聘标准,足额配备“两员”。同时,要考虑到社区换届选举等因素的影响,备用一定数量机动人员,确保“两员”选调(聘)数量与普查任务的均衡匹配。
四、有序有效开展普查宣传工作
各街要充分认识经济普查宣传的重要作用,加强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市和区有关宣传工作方案,结合本街实际,制定本街的宣传方案,利用广播、墙报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利用并发挥政务服务办事窗口以及“三微一端”等宣传渠道,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努力为全区经济普查提供坚强有力的舆论保障。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街要强化对经普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系统内外力量,把握工作节点和阶段性工作重点,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和相关工作实施方案,精心抓好方案实施和督查落实,做实做细、抓紧推进上述各项普查准备工作,确保落到实处,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两员”选聘任务。8月10日已下发《关于全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专业人员配备及其主要职责的指导意见》(江经普办〔2018〕4号)请各街按文件要求将“两员”基本信息一览表报区经普办。
附件:江汉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物资准备分工情况表
江汉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