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开发区、商务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经济普查办公室:
为了及时摸清前期“地毯式”清查的质量,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有关要求,将在全区进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数据质量抽查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街对所属辖区内的单位进行自查,并做好接受区经普办质量抽查的准备工作。
二、区经普办负责对各街清查数据质量进行抽查。每个街(开发区、商务区)抽取1个普查小区,被抽中普查小区的抽查单位数量不低于80户。区经普办将组织熟悉业务的普查人员分组对抽中的普查小区进行地毯式入户检查,并填写“单位清查质量抽查入户记录表”(附件一)。
三、单位清查质量抽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各种清查工作原始资料、检查清查流程是否规范、清查表的填报质量等。具体内容如下:
1.检查普查小区的划分和电子地图的绘制情况。
2.检查普查小区行走路线是否合理、完整;《单位清查一览表》填写是否规范。
3.检查法人单位、产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漏登或虚报情况。
4.检查法人及产业单位和个体户的界定情况,即单位类型界定错误情况。
四、抽查时间:2018年10月11日。
五、数据质量控制要贯彻单位清查工作的始终,这次抽查结果将作为考核经济普查工作质量的主要依据之一。
附件:质量抽查入户记录表
江汉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