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卫计委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推进
分级诊疗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7全市推进分级诊疗工作方案的通知》武卫生计生〔2017〕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报江汉区卫计委办公会同意,现将《江汉区卫计委2017年全区推进分级诊疗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6月2日
2017年全区推进分级诊疗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7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6〕7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切实缓解看病难问题,制定2017年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立足我区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以医疗联合体为载体,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纽带,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分级诊疗制度。
二、工作目标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40%;(责任科室:基卫科)
(二)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把所有贫困人口纳入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范围; (责任科室:基卫科、人教科)
(三)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70%;(责任科室:基卫科)
(四)辖区60%以上的市民发放居民健康卡,实现市、区属医院就诊“三通”;(责任科室:医改办)
(五)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辖区,辖区内已完成远程医疗系统建设的医疗机构全部接入市级远程医疗服务与监管平台。(责任科室:基卫科)
(六)整合现有信息系统,完善预约诊疗、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信息管理功能,基本覆盖所有二、三级医院和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科室:基卫科、医政科)
(七)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二、三级医院建立稳定的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关系,每个区至少有2-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大医院建立紧密型医疗联合体;(责任科室:基卫科)
(八)完成高血压、糖尿病等7个慢性病病种的分级诊疗工作,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40%以上;(责任科室:疾控科、医政科)
(九)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的人数年增长率在10%以上;(责任科室:医政科)
(十)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占同类机构之比分别达到100%、9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比例≥35%。(责任科室:基卫科)
三、主要措施
(一)大力推进医联体建设。
1.建立紧密型医疗联合体。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是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要载体和主要路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2017年,抓紧出台江汉区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建立2-3个紧密型医疗联合体,打破原有的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将医疗联合体真正建设成为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发展共同体,确保分级诊疗有效落实。
2.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大力发展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远程医疗协作网,鼓励医联体内的公立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医疗、远程教学、远程培训等服务,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
(二)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核心,要通过柔性政策逐步建立引导到基层就医的刚性机制。要以签约服务为纽带,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师参与,逐步形成全科与专科相结合,社区医疗与养老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到2017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
1.创新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方式。家庭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其所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签约服务的责任主体,签约服务应当采取团队服务形式,大医院专科医生要加入全科医生团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引导居民与建立合作关系的大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签订“1+1”、“1+1+1”或“1+X”的组合式签约服务,在组合之内的机构就医,可享受优先预约挂号、优先住院等服务,实施全科医生团队签约。
2.优化签约服务内涵。以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人群以及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为重点,坐实坐细签约服务包,确保签约服务质量。拓展签约服务内涵,服务内容要与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方案结合,调动居民基层首诊的积极性。对诊断明确、病情较稳定、依从性较好的签约慢性病患者,可由家庭医生根据牵头医院医嘱开具“长处方”,一次性可开具最长2个月的配药量。
3.加强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充分依据信息化技术,健全签约服务管理规范,建立以签约对象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等为核心的签约服务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对家庭医生团队开展评价考核,并与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以及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
(三)科学实施急慢分治。
扩大慢性病分级诊疗病种,积极配合市级胸痛中心、脑卒中中心建设,逐步推进分级诊疗常态化。
1.扩大慢性病分级诊疗病种。在2016年糖尿病和高血压等慢病分级诊疗试点的基础上,2017年将分级诊疗病种扩大到乳腺癌、甲状腺癌、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脑血管疾病以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方案,落实各自功能定位,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疾病稳定期患者提供康复、护理、随访、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等工作;二级及以上医院负责疾病临床诊断和规范制定治疗方案,实施双向转诊;三级医院负责疑难复杂及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工作。各级医疗机构要以解决“上转容易下转难”为重点,落实以上7个病种的入、出院标准和转诊原则,规范开展双向转诊工作。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做好政策解读和宣贯指导工作,组织相关培训,保障规范、标准落到实处。
2.积极配合市级胸痛中心和卒中中心建设,促进心脑血管重大疾病分级诊疗。建立院前院内急救一体化和院内多学科协作机制,构建急性胸痛患者和脑卒中患者的快速救治通道,切实提高心脑血管重大疾病救治成功率。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工作要求,加强胸痛中心、卒中中心与基层医疗机构、康复医疗机构、护理院等之间的联系,整合周边医疗资源,构建区域性协同救治网络,形成预防、识别、诊断、救治、康复等整体的防治体系。
(四)提高基层服务能力。
继续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完成一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建设的任务。夯实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培养体系,继续订单培养全科医学本科生10名,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5名。加大引进医学本科毕业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力度。
(五)加强区域信息化建设,促进区域资源共享。
2017年,以推进市、区属公立医院就诊“一卡通”、病历“一本通”、同级医院检查化验结果“一单通”为契机,打造分级诊疗信息化新模式。建设全科医生团队管理信息系统,为家庭医生提供便捷的签约对象管理、优先预约诊疗等服务;量化全科医生团队服务工作量,为开展精细化考核提供信息支撑。完善分级诊疗信息管理功能,建立规范化的双向转诊线上流程,简化转诊程序,方便群众就医。建立全市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实现面对市、区属公立医疗机构的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教育等应用,实现全市80%的基层医疗机构与医联体内牵头医院开展“基层检查、上级诊断”业务模式。
促进区域资源共享。医联体内依托大医院建立医学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检验检查中心、病理诊断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为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最大效益。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推进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四、保障政策
(一)完善药品保障政策。
允许以区为单位从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中遴选、采购品种和金额不超过基本药物目录20%的非基本药物。医联体内的医疗机构要根据医联体协议由上级医院统一配备非基本药物,合理分配到基层医疗机构,保证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和下转病人的用药需求。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配备的非基本药物,均采取零差率销售,属于省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按照医保报销的政策规定执行。探索建立医联体内统一的药品招标采购、管理平台,形成医联体内处方流动、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
(二)完善财政投入等其他保障政策。
加大市、区财政投入力度,在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大医院专家下沉等方面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的绩效工资政策,探索医联体内统筹薪酬分配,健全分配激励机制。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卫技人员的职称晋升办法。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是深化医改的重要目标和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实现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完善配套政策,保证改革措施有效落实。
(二)突出重点。
各单位在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中,要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家庭医生签约和医疗联合体建设为抓手,不断提升区域内就诊率,逐步探索出长效机制。
(三)严格督查。
各单位要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进工作纳入卫生计生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把责任追究作为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要认真开展督查,积极采取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针对性督查。
(四)加强监测评估。
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工作信息定期汇总上报制度,每季度末上报分级诊疗工作进展情况及《信息汇总表》,我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分级诊疗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