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健局关于调整江汉区围产保健
协作组和新生儿死亡评审专家组的通知
辖区各医疗保健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提高我区产科和新生儿科的医疗保健服务水平,降低孕产妇及新生儿死亡率,根据《国家新生儿死亡评审规范(试行)》(卫妇社儿便函〔2019〕109号)和《湖北省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要求,经研究,决定结合本区实际对江汉区围产保健协作组成员和新生儿死亡评审专家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江汉区围产保健协作组
(一)成员名单
组 长: 章 蔚 江汉区卫健局副局长
副组长:邹 丽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产科主任
组 员: 胡青萍 江汉区卫健局家庭发展与妇幼健康科科长
吕 岚 江汉区妇幼保健院院长
余 勇 江汉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陈向东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麻醉科主任
漆 红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重症医学科副主任
刘妮瑛 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产科主任
吴汝芳 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产科主任
董明慧 武汉市红十字会医院妇产科主任
章 兰 江汉区妇幼保健院党政办公室主任
徐 乔 江汉区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主任
王 琴 江汉区妇幼保健院保健部科员
(二)工作职责
1.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及管理。遵循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全区围产期保健工作的有关制度、操作常规和工作计划。
2.加强医疗、保健机构之间的横向联系和工作协调。负责孕产妇系统管理的指导与协调工作,提高系统管理率及管理质量。
3.加强高危孕产妇筛选和管理。建立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指导辖区医疗保健机构做好高危转诊,危重孕产妇和围产儿的抢救工作。
4.开展孕产妇死亡调查和质控,控制和消除产科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因产科合并症引起的不可避免孕产妇死亡,提 高产科工作质量。
5.组织开展妇幼保健技术培训、业务知识讲座、相关学术交流,提高妇幼保健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操作水平。
6.定期召开协作组成员会议和孕产妇、围产儿管理工作及死亡评审会议,部署阶段性围产期保健工作,讨论、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改进措施和建议,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江汉区新生儿死亡评审专家组
(一)成员名单
组 长:章 蔚 江汉区卫健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 琳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新生儿科主任
组 员:胡青萍 江汉区卫健局家庭发展与妇幼健康科科长
吕 岚 江汉区妇幼保健院院长
余 勇 江汉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周 辉 湖北省中西结合医院儿科主任
肖向丽 武汉市红十字会医院儿科主任
徐 乔 江汉区妇幼保健院保健部主任
陈 薇 江汉区妇幼保健院健康监测科科长
王 琴 江汉区妇幼保健院保健部科员
(二)工作职责
1.定期对医疗保健机构提供的新生儿死亡典型病例进行评审分析,明确死亡原因,做出死亡诊断或推断。
2.完成“新生儿死亡评审分析报告”。及时上报新生儿调查表、评审分析报告和总结报告。
3.根据评审结果,找出在医疗、保健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或干预措施,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以上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江汉区妇幼保健院,吕岚院长兼任组长,负责相关日常工作。
武汉市江汉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