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卫生计生执法大队)
案件名称(案由) | 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
行政 处罚 当事人 基本 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武汉玛亚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103MA4L09H22G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王朝敏(42102319831*****74) | |
违法事实 | 武汉玛亚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 |
行政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 |
行政处罚内容 | 1、警告;2、罚款2000元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年1月19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武汉市江汉区卫生健康局 |
填报科室:医疗卫生办公室
接收人:
接收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