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预算增减情况说明
区直机关工委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无下属事业单位)。
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2.86万元。为上年预算的66%,比上年预算减少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1.3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召开座谈会、培训会,接待调研考察、检查指导、学习交流等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为上年预算的50%,比上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考虑到公车改革,年初预算只有半年公车费用,故只有上年预算的50%。截至2014年底本单位(无二级单位)公务用车辆共1台,主要用于日常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