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预算增减情况说明
区直机关工委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无下属事业单位)。
2016年度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1.36万元。为上年预算的58%,比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1.3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召开座谈会、培训会,接待调研考察、检查指导、学习交流等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车辆运行维护费暂不安排,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待车改政策实行后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