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汉区老干部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人员情况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二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表1.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2.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3.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表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8.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表(财政拨款)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江汉区老干局主要职能
老干部局主要职能有以下六条: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省、市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2、协助涉老单位做好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组织部门和涉老单位党组织抓好老干部党建工作,组织离休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参加形势报告会、理论研讨会、参观考察、学习交流等政治活动,负责对各单位专兼职老干部工作人员和老干部党支部负责人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3、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全区离休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解决老干部“两个”待遇落实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重点做好市管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并协助所在单位做好有关服务工作。定期结合老干部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4、负责老干部的易地安置工作,抓好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做好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协调和处理老干部信访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确保老干部队伍的团结稳定。
5、组织和指导全区老干部开展各类寓教于乐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负责抓好老干部文体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不断丰富全区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
6、以大的节日为契机,对老干部开展慰问,做好老干部因病住院的探望或逝后对家属的慰问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区老干部局(行政)设2个职能科(室):1、办公室; 2、教育管理科
区老干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设2个职能科(室):1、干休所;2、活动室
(三)人员情况
武汉市江汉区老干部局总编制人数17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2人)。在职实有人数6人,其中:行政人,事业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6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退休6人。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51.03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5.21万元,增长3.4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451.0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51.03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5.21万元,增长3.4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支出451.0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35.49万元,项目支出215.54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8.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7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22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134.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0.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70万元;其他支出1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451.03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35.49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7.81万元,增长8.18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长。
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34.0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7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39.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15.54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6万元,减少1.19 %,主要原因是:经常性项目支出减少。
1.经常性项目支出215.54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2.一次性项目支出0万元。
3.递延性项目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9.7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8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0万元。包括:物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0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5.54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3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法律顾问经费 。
第二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老干部局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机关及1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
二、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招待。增(减)原因主要为:今年没有公务招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本年无购车支出。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