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公安分局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及下属39个报销制单位。
二、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8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1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公安系统的工作检查、学习交流、考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260万元,拟更新公务车辆26辆。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545万元,截至2014年底本单位公务执法用车辆共269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