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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度武汉市江汉区青少年宫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6-03-03 15:11 打印

        2016年度武汉市江汉区青少年宫部门预算公开

        2016年3月3日

         

        目    录

        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二、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支出预算表

        四、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附一:

        2016年武汉市江汉区青少年宫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青少年开展思想道德、科技教育、文化艺术、康乐健身、社会实践等校外教育、培训活动,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

        2、组织开展青少年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3、负责青少年校外活动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本单位是事业单位,内设部室:党政办公室、宣教部、活动部。

        (三)人员情况

        江汉区青少年宫共有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人数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编制小计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实有人数小计

        行政人数

        事业人数

        其中:参公人数

        离退休人员

        离休人员

        退休人员

        13

         

        13

        10

         

        10

         

        8

         

        8

        二、2016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00.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00.7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0.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支出300.7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28.53万元;项目支出72.22万元。

        三、2015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28.53万元。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05.15万元,主要为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绩效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33万元,主要为离退休人员经费、住房改革补贴和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医疗补助。

        3.商品和服务支出29.05万元,主要为公务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

        (二)项目支出72.22万元。主要用于:

        (1)专项公用经费项目60.4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青少年公益活动及青少年素质教育业务。

        (2)专项事业及发展建设经费项目11.8万元。主要用于大楼维修和办公设备购置。

         

        附二、

        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名称:

        区青少年宫                                      金额;          

        万元

        收入

        支出(功能)

        支出(经济)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300.7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一、工资福利支出

        105.15

        二、上级补助收入

         

        2、国防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67.87

        三、事业收入

         

        3、公共安全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24.43

        四、附属单位缴款

         

        4、教育支出

        300.75

        四、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五、经营收入

         

        5、科学技术支出

         

        五、转移性支出

         

        六、其他收入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六、债务利息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七、基本建设支出

         

         

         

        8、医疗卫生支出

         

        八、其他资本性支出

        3.30

         

         

        9、节能环保支出

         

        九、其他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

         

         

         

         

         

        11、农林水支出

         

         

         

         

         

        12、交通运输支出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5、金融支出

         

         

         

         

         

        16、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1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

         

         

         

         

         

        19、粮油物资管理支出

         

         

         

         

         

        20、预备费

         

         

         

         

         

        21、其他支出

         

         

         

         

         

        22、转移性支出

         

         

         

         

         

        23、债务还本支出

         

         

         

         

         

        24、债务付息支出

         

         

         

         

         

        25、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300.75

        本年支出合计

        300.75

        本年支出合计

        300.75

         

         

         

         

         

         

        七、上年结转

         

        结转下年

         

        结转下年

         

         

         

         

         

         

         

        收入总计

        300.75

        收入总计

        300.75

        收入总计

        300.75

        注:部门预算和年度决算收支口径一致,不包含特设专户可用资金编制计划。

         

         

        附三:

        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支出预算表

        单位名称:

        区青少年宫

        金额: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科目编码

        小计

        工资福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商品和服务支出

        合计

         

         

         

        300.75

        228.53

        105.15

        94.33

        29.05

        72.22

        205

        教育支出

         

         

        300.75

        228.53

        105.15

        94.33

        29.05

        72.22

          20599

         

        其他教育支出

         

        300.75

        228.53

        105.15

        94.33

        29.05

        72.22

            2059999

          

          

        其他教育支出

        300.75

        228.53

        105.15

        94.33

        29.05

        72.22

         

         

         

         

         

         

         

         

         

         

         

        附四、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青少年宫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 个事业单位。

        二、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 1.7 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全区青少年文体科技活动及青少年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1.2万元,截至2015年底本单位(含二级)公务用车辆共 0 台。

         

        附五: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区青少年宫

        金额:万元

        项   目

        本年预算数

        情况说明

        合   计

        2.90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20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0

        行政单位暂不安排车辆运行费控制数,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待车改政策实行后予以调整。

        3.公务接待费

        1.70

         

         

         

         

         

         

         

            注: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