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文明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江汉区文明办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研究制订全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措施、对策;
2.组织、协调、指导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3.省市区级文明单位申报考评及各级文明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
4.省市级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及武汉市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江汉地区的文明建设工作;
5.加强日常的检查督办,组织全区“公共文明程度指数”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建设”双月测评排名工作;;
6.总结推广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构成单位来看,江汉区文明办部门决算由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江汉区文明办总编制人数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在职实有人数3人,其中:行政3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退休7人。
第二部分、江汉区文明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793.47万元,支出总计741.17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增加75.41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文明城市、文明城区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巩固和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持续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区文明程度,推动文明城市、文明城区常态化、制度化。支出增加23.11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保持创建工作常态化,成立文明创建督查专班,重点抓好“十大”工程,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加强社风民风建设,弘扬家庭美德,提升市民素质,推动示范引领,组织“志愿者之城”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整治陋习工程,提升城区品位。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93.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拨款)763.27万元,占本年收入96.19%,上级补助收入30万元,占本年收入3.78%,其他收入0.2万元,占本年收入0.03%。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4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万元,占本年支出0.57%,项目支出736.97万元,占本年支出99.43%。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总计793.47万元,支出总计741.17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增加75.41万元,增长10%,支总计741.1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保持创建工作常态化,成立文明创建督查专班,重点抓好“十大”工程,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加强社风民风建设,弘扬家庭美德,提升市民素质,推动示范引领,组织“志愿者之城”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整治陋习工程,提升城区品位。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793.47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支出决算为741.1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其中:基本支出4.2万元,项目支出736.97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文明创建专项720.81万元,主要成效我区文明程度指数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排名全市第一。道德模范评选在全国有影响,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经典诵读”活动引起中央媒体关注。“志愿服务”常态长效发展;文明创建督查专班人员经费16.16万元,主要成效采取政府购岗、社会招聘、专业化培训的办法,率先在全市中心城区组建了常态化的工作专班,打造了一支稳定、专业的骨干队伍,按照每周“两查两报”的要求,对全区实地考察的54个类别、522个点位进行了常态化、不间断、拉网式巡查和督查督办。通报问题2500个、发督查通报50期。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793.47万元,支出决算为741.1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5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万元,其中,公用经费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文明办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江汉区文明办本级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为4.36万元,支出决算为6.94万元,完成预算的159%。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94万元,完成预算的159%。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4万元,完成预算的159%,比预算增加2.58万元,主要原因是成立文明创建督查专班,不间断地对全区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及各个点位进行督查督办,以此巩固和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其中:租车费3.21万元;燃料费1.26万元;维修费1.69万元;过桥过路费0.37万元;保险费0.41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省、市、区纪委关于对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有关管理规定,压缩公务接待项目,执行“确需公务接待按照标准在机关食堂安排就餐”的规定。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4.29万元,降低3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93万元,降低36%;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36万元,降低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年,力度大,巡查、督查较频繁。而2015年文明城市建设已步入常态化、制度化,巡查督查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范围。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省、市、区纪委关于对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有关管理规定,压缩公务接待项目,执行“确需公务接待按照标准在机关食堂安排就餐”的规定。
八、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度江汉区文明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万元,较2014年(同口径)增加0.97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保持创建工作常态化,成立文明创建督查专班。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5年度江汉区文明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江汉区文明办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5年度,江汉区文明办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
一、文明创建专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6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2%。绩效评价结果:文明创建工作年度综合排名全市第一。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我区易勤、陈忠贵获得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是全国道德模范开始评选十年来我区先进典型首次获得的最高荣誉。“经典诵读”活动引起中央媒体关注。在全区中小学校广泛开展了“经典诵读.中华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志愿服务”常态长效发展。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注册、星级评定和激励回馈等常态长效机制,文明过马路志愿劝导、“学雷锋.三关爱”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常年开展。在市文明委组织的评选中,我区“党团先锋”被评为“武汉市最佳志愿服务项目”,青空志愿者联盟、“都市田园”、阳光家园等志愿者协会被评为“武汉市最佳志愿服务组织”,花水街华中社区、唐家墩街唐蔡社区被评为“武汉市最美志愿服务社区”,陈宇、郑小红、周琪峰、熊菲等四人被评为“武汉市最美志愿者”。
二、文明创建督查专班人员经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绩效评价结果:采取政府购岗、社会招聘、专业化培训的办法,率先在全市中心城区组建了常态化的工作专班,打造了一支稳定、专业的骨干队伍,按照每周“两查两报”的要求,对全区实地考察的54个类别、522个点位进行了常态化、不间断、拉网式巡查和督查督办。通报问题2500个、发督查通报50期。
第三部分、江汉区文明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