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委统战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区委统战部机关本级及下属 0个事业单位。
二、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与上年度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台商、招商引资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为行政单位暂不安排车辆运行维护费,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待车改政策实行后予以调整。截至2015年底本单位实有编制内公务用车辆共1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