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
江汉区委统战部部门决算
2017年9月11日
目录
第一部分 江汉区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江汉区委统战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三部分 江汉区委统战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江汉区委统战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江汉区委统战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主要是:
1、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党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2、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3、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4、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5、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负责党委交办的其他港澳、对台工作。
7、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365手机app_365体育官网平台手机_365bet赌城投注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8、指导区属各单位负责统战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
台办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结合我区实际,负责研究、拟定具体实施意见和政策性文件。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对台工作具体意见情况。对全区涉台事务实施统一归口管理。了解和研究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动向,提出对策、建议。指导协调全区对台经济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对台招商引资活动。归口管理涉台法律事务。管理指导全区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学术、体育、卫生、服务等各个领域的对台交流与合作。协调处理在江汉区内投资台商和台资企业的投诉,为台资企业的发展提供服务。协调指导区内人员和台人员往来、台胞接待、因私赴台、赴台定居工作。负责做好我区台湾省籍同胞工作,按政策对涉台婚姻进行指导。负责全区对台宣传、涉台教育和涉台新闻事务的管理协调工作。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江汉区委统战部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 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区委统战部总编制人数9人(含民建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民建2人)。在职实有人数7人(含民建1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民建1人)。
离退休人员5人(含民建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 人。
第二部分、江汉区委统战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744.99万元,支出总计393.32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516.85万元,增长227 %,主要原因人员经费预算下达在区运保中心,由区保中心集中核算,2016年起人员经费分部门下达,决算中体现了人员经费;2015年未及时开展的活动结余资金在2016年继续使用。支出增加 289.93 万元,增长317%,主要原因往年人员经费预算由区运保中心集中核算,进行集中决算公开,2016年起人员经费分部门下达,决算中体现了人员经费。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44.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拨款)744.99万元,占本年收入 100 %。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393.3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31 万元,占本年支出 45 %,项目支出216.01万元,占本年支出55 %。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收支总计 744.99 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516.85万元,增长227 %,人员经费预算下达在区运保中心,由区保中心集中核算,2016年起人员经费分部门下达,决算中体现了人员经费;2015年未及时开展的活动结余资金在2016年继续使用。支出增加 289.93 万元,增长317%,主要原因往年人员经费预算由区运保中心集中核算,进行集中决算公开,2016年起人员经费分部门下达,决算中体现了人员经费。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744.99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支出决算为 393.32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53 %。其中:基本支出 177.31 万元,项目支出 216.01 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对台工作2.36万元,主要用于赴台湾苗栗县南庄乡、狮潭乡开展政党交流及对台经贸招商引资工作;民主党派、无党派工作146.76万元,主要用于江汉区7个民主党派(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九三学社、致公党)、无党派,其经费主要用于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就江汉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考察调研,发挥其在反映社会民意、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对外交往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开展社会服务活动;统战工作66.89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基层统战委员工作补贴、“同心”活动、四联活动、特别政治费、统战工作等活动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 744.99 万元,支出决算为 393.32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53 %,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度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2016年区有关财务支出政策,对一些没有明确规定的支出项目不予开支,对一些约定俗成的支出项目给予暂停,对一些慰问支出严格审核,对于党派开展活动交通费等予以停发,对一些调研经费、奖励经费,因有关政策不予支出等因素,大大地压缩了经费开支。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77.31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67.8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9.4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委统战部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江汉区委统战部本级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为 1.2 万元,支出决算为 0.95 万元,完成预算的 79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8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
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85 万元,比预算增加 0.85 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年初预算暂不安排车辆运行维护费,由区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待车改政策实行后予以调整。其中:上半年燃料费 0.75 万元;保险费 0.1 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1 万元,完成预算的 8 %,比预算减少 1.1 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省、市、区纪委关于对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执行“确需公务接待按照标准在机关食堂安排就餐的规定”。主要用于接待对台经贸招商引资工作。
2016年江汉区委统战部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 0.1 万元。其中:用于接待对台经贸招商引资 0.1 万元。接待人数5人,陪同人数2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 0.34 万元,降低 26 %,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上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6万元;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 0.02万元,增长2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6月公车改革后,本单位公车上缴处置,所以2016年6月以后无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对台经贸招商引资人次增加。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江汉区委统战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九、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江汉区委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9.45 万元,较2015年(同口径)增加 1.5 万元,增长(降低) 19 %。主要原因是部门在职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江汉区委统战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69.3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52.4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116.71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11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江汉区委统战部共有车辆 0 辆。
第三部分、江汉区委统战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