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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江汉区委统战部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8-01-18 14:48 打印

        2018年江汉区委统战部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人员情况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二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表1.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表(财政拨款)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 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等职责,主要是:

        1.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党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2.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3.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4.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5.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负责党委交办的其他港澳、对台工作。

        7.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365手机app_365体育官网平台手机_365bet赌城投注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8.指导区属各单位负责统战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

        台办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结合我区实际,负责研究、拟定具体实施意见和政策性文件。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对台工作具体意见情况。对全区涉台事务实施统一归口管理。了解和研究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动向,提出对策、建议。指导协调全区对台经济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对台招商引资活动。归口管理涉台法律事务。管理指导全区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学术、体育、卫生、服务等各个领域的对台交流与合作。协调处理在江汉区内投资台商和台资企业的投诉,为台资企业的发展提供服务。协调指导区内人员和台湾人员往来、台胞接待、因私赴台、赴台定居工作。负责做好我区台湾省籍同胞工作,按政策对涉台婚姻进行指导。负责全区对台宣传、涉台教育和涉台新闻事务的管理协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江发[2001]38号文件精神,设置中共江汉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与区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区委统战部设3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统战科、联络科。

        (三)人员情况

        江汉区委统战部共有编制9人(含民建编制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在职实有人数7人(含民建1人),其中:行政7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4人。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29.51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90.12万元,增长2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9.51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29.51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90.12万元,增长2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支出429.5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49.01万元,项目支出180.5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5.6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2万元;

        3.医疗卫生支出18.2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5.4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68.4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69.5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76万元;

        4.资本性支出22.7万元;

        5.其他支出11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429.51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49.01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  88.58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与2017年对比,在职实有数增加2人,故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经费增加。

        1.工资福利支出164.4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76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29.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180.5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54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

        1.经常性项目支出174.5万元。

        (1)对台工作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用于赴台湾苗栗县南庄乡、狮潭乡开展政党交流及对台经贸招商引资工作。

        (2)民主党派经费75万元。主要用于:江汉区7个民主党派(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九三学社、致公党)、无党派,其经费主要用于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就江汉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考察调研,发挥其在反映社会民意、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对外交往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开展社会服务活动。

        (3)七党一联考察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及支持区各民主党派人士开展调查研究专项工作经费。

        (4)非公经济党组织活动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为加强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专项工作经费。

        (5)四联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黄埔同学会、台联会用于开展活动支出。

        (6)特别政治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对党外代表人士生病、亡故及生活困难补助等体现党对党外人士关心、关怀等费用支出。

        (7)统战工作经费12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召开区委双月座谈会、区委领导与党派主委谈心会、统战工作会、“献一策”座谈会以及举办“同心大讲堂”等重要会议和活动支出。

        (8)不可预见费17.5万元。

        2.一次性项目支出6万元。

        (1)“同心”活动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深化“同心”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党外人士开展系列“同心”志愿者学雷锋、进社区,进企业,为社区居民群众和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帮困助学、就业创业、医疗卫生、金融理财、文化艺术等志愿服务活动。

        (2)党派教育培训经费项目2万元。主要用于:通过对各民主党派成员进行教育培训,不断完善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主题,以基础理论、政治素养、统战政策、法律知识、能力培养为主要内容,使他们能够积极履行职能,为促进江汉改革开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作贡献。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9.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8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2.7万元。包括:物类22.7万元,服务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无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0.5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第二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委统战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机关及0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1.2万元,比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台商及招商引资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本年无购车支出。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车改革时,本单位公车已上缴处置,故无车辆运行维护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