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对全区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2)承担区委、区委办公室重要文件、修改工作;
(3)对各街、局的调研力量进行组织、联络、协调、指导、发挥调研统筹协调作用;
(4)组织全区性调研经验交流会,整理汇编全区调研成果;
(5)编发《调查研究》,推广落实区级重大调研成果;
(6)收集整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信息;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江汉区委政研室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人员情况
区委政研室共有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人数3人,其中:行政3人,事业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0人。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4.83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7.67万元,减少9.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84.8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4.83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7.67万元,减少9.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支出84.8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53.83万元,项目支出31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7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6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44.44万元;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9.39万元;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4.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万元,其他支出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84.83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53.83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2.37万元,减少19.0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计算口径变化。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44.4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9.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6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新增。
1.经常性项目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1)起草全委会报告项目2万元。主要包含会议费、文印费等。(2)编辑领导调研文集项目5万元。主要包含编辑设计费、印刷费等。(3)重大课题调研项目14万元。主要包含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办公费、差旅费等。
2.一次性项目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两个试点”工作研究项目5万元。主要包含会议费、印刷费、差旅费等。???
3.递延性项目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9.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8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0万元。包括:物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6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
第二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区委政研室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机关及0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
二、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较少0.6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财务管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本年无购车支出。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