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信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区信访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落实国家新颁布的《信访条例》,参与起草制订我区有关信访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当好区委、区政府在信访工作方面的参谋,推动全区信访工作的开展。
2、代表区委、区政府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协调处理群众集体进京、到省、到市、来区上访,参与解决群体性、突发性和异常性上访事件。
3、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及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领导同志对信访批示件的落实,交办、督办或查办信访事项。
4、组织排查上访隐患,超前化解矛盾,着力解决好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维护社会稳定。
5、负责受理、转办、交办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督办协调信访问题。
6、调查研究,收集和筛选信访信息,分析信访形势,把握信访态势,控制总体局面,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的建议、意见、问题和重大的社情民意,为区委、区政府提供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和信息。
7、向信访人宣传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供咨询服务,引导群众依法信访。
8、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区信访业务工作,总结信访工作经验,培训信访干部,加强队伍建设。
9、负责指导全区信访工作的业务建设和理论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信访工作发展规划。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构成单位来看,江汉区信访局部门决算由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江汉区信访局共有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在职实有人数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退休3人。
第二部分、区信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156.62万元,支出总计156.62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增加0.51,增长0.33 %,主要原因是办公耗材物价上涨。支出增加0.51,增长0.33 %,主要原因是办公耗材物价上涨。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6.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拨款)156.62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万元,占本年支出5.4%,项目支出148.22万元,占本年支出94.6%。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收支总计156.62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0.51万元,增长0.33%。主要原因是办公耗材物价上涨。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156.62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支出决算为156.6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8.4万元,主要成效:维护正常办公运转。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经费28.7万元,主要成效:随着信访稳定工作量的不断增加,信访局人员明显不足,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有效缓解了人员不足的压力。复查复核委员会经费5万元,主要成效:随着信访稳定工作量的不断增加,同一信访事项反复申诉,我区已成立复查复核委员会,复查复核委员会作为信访事项的终结及认定机构,并已组成专家库。复查复核委员会专家库的建立为我区信访事项三级终结提供必要的法律、政策支撑,为终结无理访、缠访、闹访提供依据,这一工作需持续开展。信访接待中心律师补贴0.52万元,主要成效:我区律师接待工作受到市信访局的肯定,每周的律师接待工作为信访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为上访人提供了法律援助,促使我区信访工作更加依法依规。维稳专班工作经费60万元,主要成效:对上访群众提出的信访诉求进行调查、研判、督办。信访稳定经费54万元,主要成效: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的日常运转,调查处理信访事项的沟通、联络、协调等工作,工作人员信访津贴(按照人社部发【2009】177号文件规定发放),每年对信访干部进行培训,提高信访干部的综合素质及业务能力。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56.62万元,支出决算为156.6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5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万元,其中公用经费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信访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1个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0人次,实际发生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燃料费4.4万元;过桥过路费0.5万元;保险费0.7万元;其他(洗车费)等0.4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预算增加(减少)2.04万元,原因是无公务接待。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2.04万元,降低25%,其中: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2.04万元,降低10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
八、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度区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万元,较2014年(同口径)增加1.94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办公耗材物价上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5年度区信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区信访局共有车辆2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5年度,区信访局组织对5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6.6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为较好地完成市里下达的2015年信访绩效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区信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