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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7-09-08 10:53 打印

         

         

         

        2016年度

         

        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部门决算

         

         

         

         

         

         

         

         

         

         

        2017年97


        目录

        第一部分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三部分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九、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是区委主管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工作,牵头抓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全区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有关方针、政策的综合研究与整体工作部署;综合协调、指导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的组织实施。

        2.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负责全区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党的组织,探索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和指导全区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新时期基层党的建设实践探索。

        3.研究制定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组织实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因公出国(境)备案和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负责区属单位科级干部备案管理。

        4.负责区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办理区属的省委和市委管理的干部离、退休及工资等事项的报批手续;对区委管理的干部实施组织考察,办理任免和退(离)休审批手续;承办有关干部配备、交流及安置事宜;负责省或市管干部的协助管理工作;负责双重管理单位干部的协助管理工作。

        5.调查研究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人事的政策和制度;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6.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政策、办法和措施;负责全区绩效目标的分析研究、制定下达、日常监管、考核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绩效管理和区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评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推行公务员制度和组织实施全区参照管理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指导全区国家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年度考核。

        7.参与制定全区人才工作政策,检查贯彻执行人才工作政策的情况;调查研究人才工作情况,对全区人才工作进行指导和综合协调,参与优秀专家的选拔和管理以及科技人才的培训工作;联系和组织优秀拔尖人才开展活动;负责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工作。研究探索适应我区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的干部培训制度,制定全区干部教育的规划;负责落实上级组织抽调我区干部参加培训的计划;负责组织区委管理的干部和优秀的中青年干部以及组织工作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全区的干部教育工作。

        9.负责全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负责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受理查处群众举报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问题;负责向区委和市委组织部反映干部监督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并提出建议。

        10.组织实施全区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的舆论宣传;研究全区党建工作运行机制。承办区党建研究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区老干部工作,管理区老干部工作局。

        11.完成区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任务。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含区考评办、区老干局)总编制人数21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编制1人,区老干局行政编制4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区委组织部退休4人,区老干局退休5人

        第二部分、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1111.25万元,支出总计1111.25万元。因预决算结构调整,去年同期不具备可比性。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89.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拨款)889.39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79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7.31万元,占本年支出61.12%,项目支出310.05万元,占本年支出38.88%。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收支总计1111.25万元。因预决算结构调整,与去年同期不具备可比性。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1111.25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支出决算为797.3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487.31万元,项目支出310.05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三个五”建设经费69.4万元,“双基工程”运行37.3万元,党员教育及干部培训经费25.5万元,市、区管干部教育管理经费31.4万元,干部选拔任用专项经费6.7万元,基层党建配套经费113.9万元,区考评办工作经费23.9万元,人才开发专项基金1.7万元有效保障了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工作,牵头抓人才工作地有效运行。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589.7万元,支出决算为589.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7.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2.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4.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组织部本级及设在区委组织部的区绩效管理和干部考评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为区考评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为4.42万元,支出决算为4.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预算持平主要是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中组部领导调研及其他省市组织部门来我区考察学习

        2016年区委组织部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其中:用于外省市交流接待及中组部领导调研等接待活动0.5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5.91万元,降低57.2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67万元,降低59.12%;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24万元,降低32.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后单位不再保有车辆,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支出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区委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2万元,较2015年(同口径)减6.58元,降低31.3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区委组织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9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区委组织部未保有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6年度,区委组织部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