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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人员情况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二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表1.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2.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3.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表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8.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表(财政拨款)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是区委主管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工作,牵头抓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全区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有关方针、政策的综合研究与整体工作部署;综合协调、指导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的组织实施。
2.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负责全区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党的组织,探索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和指导全区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新时期基层党的建设实践探索。
3.研究制定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组织实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因公出国(境)备案和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负责区属单位科级干部备案管理。
4.负责区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办理区属的省委和市委管理的干部离、退休及工资等事项的报批手续;对区委管理的干部实施组织考察,办理任免和退(离)休审批手续;承办有关干部配备、交流及安置事宜;负责省或市管干部的协助管理工作;负责双重管理单位干部的协助管理工作。
5.调查研究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人事的政策和制度;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6.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政策、办法和措施;负责全区绩效目标的分析研究、制定下达、日常监管、考核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绩效管理和区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评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推行公务员制度和组织实施全区参照管理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指导全区国家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年度考核。
7.参与制定全区人才工作政策,检查贯彻执行人才工作政策的情况;调查研究人才工作情况,对全区人才工作进行指导和综合协调,参与优秀专家的选拔和管理以及科技人才的培训工作;联系和组织优秀拔尖人才开展活动;负责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工作。研究探索适应我区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的干部培训制度,制定全区干部教育的规划;负责落实上级组织抽调我区干部参加培训的计划;负责组织区委管理的干部和优秀的中青年干部以及组织工作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全区的干部教育工作。
9.负责全区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干部工作制度的落实;研究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参与制定有关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负责对全区组织部门举报工作的综合协调;研究和办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反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或进行督办检查,及时向区委和市委组织部反映干部监督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并提出建议。
10.组织实施全区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的舆论宣传;研究全区党建工作运行机制。承办区党建研究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区老干部工作,管理区老干部工作局。
11.完成区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预算单位包括:组织部本级及设在区委组织部的区绩效管理和干部考评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为区考评办)。
(三)人员情况
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含区考评办、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区党员教育中心)共有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人数18人(其中含老干局2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其中老干局2人),工勤编制1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4人。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151.13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48.87万元,增长27.5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151.1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51.13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48.87万元,增长27.5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支出1151.1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573.13万元,项目支出578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5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2.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98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404.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29万元;其他支出49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1151.13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573.13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13万元,降低0.5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404.6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29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70.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578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52万元,增长77.3%,主要原因是:作为全省基层党建工作“整县推进”试点区,区委坚持把省委部署的“整县推进”与市委实施的“红色引擎工程”深度融合,明确我区试点方向就是整区推进“红色引擎工程”。加强基层党建投入,根据市委要求新成立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加大对非公有制紧急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党建指导力度和投入。全区招才引智工作继续以“四大资智聚汉工程”为抓手稳步推进,进一步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加大人才工作资金保障力度。
1.经常性项目支出578万元。主要用于:
(1)“三个五”建设48万元;
(2)“双基工程”运行99万元;
(3)党员教育培训经费38万元;
(4)干部选拔任用专项8万元;
(5)基层党建配套80万元;
(6)“两新”经费130万元;
(7)区考评办工作经费70万元;
(8)人才工作资金20万元;
(9)市、区管干部教育管理经费40万元;
(10)不可预见经费45万元。
2.一次性项目支出0万元。
3.递延性项目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70.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8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43万元。包括:物类8万元,服务类35万元,工程类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78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18万元,购买的服务内容主要有: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区考评办工作经费中的机关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绩效考评系统维护费。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机关及1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
二、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大型活动,中央、省、市调研等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本年无购车支出。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持平。公车改革后本单位未保留公车。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