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江汉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数字政府建设、大数据管理、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起草有关政策文件草案,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和公共资源交易规则。
(二)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三)负责全区行政许可类事项的审批和审核转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负责全区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踏勘、技术论证,组织并协调有关部门对关系国计民生、公共安全的重大事项或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事项进行联合勘验。
(五)会同区各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行政审批联席工作机制,定期进行沟通协调,定期解决行政审批中的疑难问题。
(六)牵头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权力清单工作,及时做好行政权力清单的审核发布和动态调整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区政务服务标准化、便民化,协调和优化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工作。
(八)负责区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对区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进行管理、监督和考评。
(九)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管理,协调、指导街道政务服务工作和政务平台建设,对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
(十)负责数字政府建设规划设计和协调推进,负责全区大数据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全区政府和公共服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及共享开放。指导、监督全区政府网站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区级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
(十一)推进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数字政府建设工作。
(十二)指导、监督全区政府系统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
(十三)负责监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协调开展监督检查和联动执法,协调监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和开展执法工作。
(十四)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进政府治理数字化转型,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撑。
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与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职贲分工。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的综合监督管理。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及行为进行具体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区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领导成员及分工
一、党组书记、局 长:潘文琦
全面主持区行政审批局党组、行政工作。
二、副局长、党组成员:钱 勇
负责干部人事、党(团)建、编制、财务、绩效目标考核等工作;综合治理、信访、档案等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工会、统战、妇联、安全生产等工作。
分管科室:办公室、建设项目审批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机关党委、江汉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江汉区政务服务电子信息中心
三、副局长、党组成员:刘 波
长江新区建设专班抽调
四、副局长、党组成员:杨 军
负责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相关工作及业务指导、政务服务外包及人员管理、政务服务大厅现场管理;文明创建、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经济类审批、现场勘查等工作。
分管科室:政务服务科、经济类审批科、现场勘查科
五、总工程师、党组成员:龚熠
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相关法律法规、社会听证和应诉、大数据管理及应用等工作;负责社会类审批等工作。
分管科室:政策法规科、社会类审批科、大数据管理科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等工作;负责党务、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青妇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报告的起草,重大课题的政策研究和综合调研工作;负责重要会议、接待和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局办公会议决议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督办落实;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365手机app_365体育官网平台手机_365bet赌城投注提案承办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监督检查科)。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宣传、解释、培训、推动并监督实施;负责处理本单位法律纠纷、行政应诉等工作;统筹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指导全区政务服务工作。
(三)经济类审批科。负责权限内的工商类、食药类、商务类、财政类等事项的办理;负责经济活动审批类事项的流程构建以及优化调整,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审批改革相关精神,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四)社会类审批科。负责权限内的卫生医疗类、教育类人カ资源类、民政类、民宗类、文体类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负责社会事业类审批事项的流程构建以及优化调整,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负责相关审批事项专家库、中介机构库的筹建工作;负责相关审批监管衔接到位工作;落实联席会议长效机制。
(五)建设项目审批科。负责权限内的建设类、城管(交通)类、园林(林业)类、发改类、人防类、安监类、水务类等行政审批以及相关事项办理;负责业务范围内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和调整,以及事项审批流程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施工许可阶段长效机制。
(六)政务服务科。负责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保证区政务服务大厅的日常运行;负责协调入驻区政务服务大厅的各部门窗口正常开展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的日常工作,落实各项相关配套调整工作措施;负责处理服务质量、效率等方面的投诉或建议以及投诉平台相关工作;负责电子监察系统平台和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做好服务企业工作;负责指导街道政务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指导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开展相关改革工作。
(七)大数据管理科。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战略、规划、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引导、推动电子政务和大数据研究及应用;负责组织实施政务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管理经济社会数据资源,指导各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负责全区电子政务等信息化项目的审核、监督和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
(八)公共资源管理科。负责对本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活动实施综合监管,对公共资源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履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九)现场勘查科。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踏勘、技术论证。对审批事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现场核实和勘验。依据法律法规,对现场踏勘程序进行改革创新和标准化规范。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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