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区政府工作部门>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工作机构

        机构职能

        •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区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文件。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提出加快建设全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工作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调控管理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区级经济政策,牵头研究经济应对措施。调节全区经济运行,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完善全区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化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担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及措施;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重大项目计划、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区政府投资项目,备案企业投资项目;负责审核并上报国家省市发改委审批的投资项目;负责全区重大项目综合管理。

          (六)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全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七)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国家和省市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八)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

          (九)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全区生态保护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监审工作;监测预警价格变动,落实价格调控目标,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区涉案财产价格认定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承担全区粮食调控职责;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市场监管;负责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

          (十四)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 强化制定全区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全区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 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领导成员及分工

        • 任恒丽: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

          曾展阳: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机关党建、纪检监察、财务管理、意识形态、宣传教育、组织人事、工会、妇联、老干部、统战、普法、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机要保密、文明、计生、群团、信访维稳,筹备时装周活动等工作,负责优化营商环境、信用体系建设、乡村振兴、对口帮扶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营商环境办公室(信用办)和江汉区发改局资产营运管理中心。

          张惠: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投资、重大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备案等工作,分管重大项目投资科。

          万军: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综合经济监测分析、研判及调度、国防动员、节能降耗、充电桩建设、创新驱动、长江经济带等工作,分管国民经济综合改革科。

          尹超文: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挂职一年),协助负责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工作,同时完成区乡村振兴办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分管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

          董志惠:二级调研员,协助分管江汉区发改局资产营运管理中心。

          谭先锦:二级调研员,负责服务业发展、服务业示范区建设、产业规划与发展工作,分管规划和服务业科。

          徐汉桥:三级调研员,负责粮食工作、价格认定、价格监测等工作,分管价格和粮食管理科(粮食办公室)和江汉区粮食离退休人员托管中心。


        内设机构

        •   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局内、下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纪检、组织、宣传、统战、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老干、机要、档案、财务等工作。组织建议提案办理、电子政务、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规划和服务业科。研究提出全区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区级发展规划。承担全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区级发展规划。统筹区级规划编制立项。研究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规划、组织、协调全区现代服务业改革创新发展,统筹国家现代服务业示范区建设工作。

          (三)重大项目投资科。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措施建议。拟订下达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建议。组织建设全区重大项目库和谋划全区重大项目,负责重大项目“三库”管理。

          (四)国民经济综合改革科。组织研究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政策措施。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全区经济发展态势趋势,做好经济运行调节工作。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及时提出综合调控的政策建议。提出加快建设全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全区经济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工作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区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价格和粮食管理科。负责全区政府指定价的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监审工作;监测预警价格变动,落实价格调控目标,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区涉案财产价格认定工作。贯彻执行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承担全区粮食调控职责;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市场监管;负责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我们


        • 地址:江汉区新华路408号

          办公室电话:85720969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