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武汉民宗委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
一、政府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区民宗局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区民宗局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
(二)国家、部委、省、市等有关民族宗教领域的政策法规;
(三)武汉市江汉区民宗局经费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
(四)武汉市江汉区民宗局干部任免、公务员招录等人事管理情况;
(五)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免予公开的外,凡与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提供。
2、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现场查阅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为江汉区民宗局掌握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具体网址为http://jyh.wuhan.gov.cn。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查阅。
3、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公开权利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复印件有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申请表至市民宗委邮箱。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申请表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交申请表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当面提交申请表。
4、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申请表。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工作机构、投诉方式及程序
区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区民宗局民宗科办公室负责江汉区民宗局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区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区民宗委民宗科办公室,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55号811办公室,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及调整工作时间除外),联系电话:027-85481582,传真号码:027-85481582,电子邮箱地址:86849051@qq.com,通信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25号,邮政编码:430022。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通过本机关网址,“主任信箱”栏目进行投诉,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