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人员情况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二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表1.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2.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3.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表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8.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表(财政拨款)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全区电子政务、智慧城市、互联网+发展战略,编制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
2、负责组建全区网格化管理电子信息系统,统筹协调本区城市网格化管理监督指挥平台的各项工作;研究拟定全区城市管理和监督与评价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
3、负责城市管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的现场信息和处置结果信息的采集、分类、处理和报送,随时掌握城市管理现状、出现的问题和处置情况,实施对城市管理全方位、全时段的即时监控;承担市长专线、区长专线、区长信箱等各类渠道公众投诉的受理。
4、承担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各类问题的巡查发现、立案、分派、处置及综合协调工作。
5、负责城市管理各类信息的整理、分析;对城市管理现状以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评价。
6、负责全区各部门电子政务网络项目的统筹规划,组织开展项目的技术方案论证,指导项目实施,对项目运行情况开展效能评估。
7、负责区级电子信息系统的维护和技术保障,指导、协调各街道、各部门的电子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城市网格化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建立网格化管理数据信息库;承担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8、负责全区电子政务系统及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建立区级数据资源库共享平台,协调推进全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9、负责全区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的统筹协调,执行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完善全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全区网络安全应急分级处理机制。
10、承担区机关网络使用和计算机终端的日常维护工作,并为全区重大会议、工作、活动和应急事务处理及网格化指挥等提供网络技术保障服务。
11、推进新技术在电子政务工作中的运用,建立专家咨询团队,负责业务指导及技术培训;承担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江汉区城市数字化信息中心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三)人员情况
江汉区城市数字化信息中心共有编制21人,其中: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人数8人,其中:事业8人。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705.80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306.47万元,增长21.9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705.8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05.80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306.47万元,增长21.9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支出1705.8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08.88万元,项目支出1596.92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3.8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7.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9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1161.4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21.80万元;资本性支出59万元;其他支出263.5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1705.80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08.88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4.17万元,减少23.89%,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77.1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31.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1596.92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340.64万元,增长27.11%,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购岗人员,新增党建工作、法律顾问、数字城管项目软硬件升级改造、购置网络安全设备等。
1、经常性项目支出1428.92万元。主要用于:监督员政府购岗费,党建工作经费,法律顾问费,中心运行维护费等。
2、一次性项目支出168万元。主要用于:江汉区“智慧政务”建设整体规划,数字城管项目软硬件升级改造,网络安全设备。
3、递延性项目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1.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8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94.13万元。包括:物类7万元,服务类187.13万元,工程类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房屋面积共有256平方米;共有车辆3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96.92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8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合计0万元。
第二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城市数字化信息中心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无购车支出。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