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区司法局从加强对律师教育监督管理、积极做好涉黑涉恶特殊人群管理、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和推行法律援助全覆盖等方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营造舆论氛围
在江汉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行动,这些重点您要了解》专题推送,并获得区委微信公众号——《江汉之声》的全文转载,面向全社会、全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宣传。利用网络平台重点宣传涉黑涉恶腐败分子受到党纪国法惩治的案例,让涉黑涉恶腐败分子真正有所畏惧,让“保护伞”无法“撑起”。面向全系统和辖区居民发放扫黑除恶宣传册,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内容,指导办案单位及时开展“以案说法”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针对重点领域、行业,特殊领域、行业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与纪委、监委、检察院、法院等机关单位协同作战,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扶正祛邪,弘扬正气,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法治氛围。
深挖涉黑线索
严把社区矫正入口关,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联系,在审前调查的同时开展涉黑涉恶情况调查。开展全面摸排,认真研读所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文书和帮教期内刑释人员的刑释通知书,逐一排查两类人员涉黑涉恶情况,对涉黑涉恶两类人员分别登记造册。截至8月10日,我区无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有一名涉黑涉恶刑释人员。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区社矫局将该涉黑涉恶刑释人员列为重点管控对象,制定了专门的帮教方案,安排志愿者定期走访,防范其重新违法犯罪。
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坚持街道每半月、社区每周一次的日常矛盾纠纷排查,落实重点群体、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的专项排查,最大限度的提升排查调解工作的覆盖面,减少矛盾纠纷排查的死角。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身处基层一线的工作优势,在工作中时刻关注民间舆论风向,全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截止目前,尚未发现有关黑恶势力线索,排查过程中未发现涉黑涉恶矛盾纠纷。自活动开展以来,人民调解共调处纠纷4185起,与去年同期3418起相比,提高了22.5%,调解成功率达99.9%。其中已成功调处42起涉及非正常死亡、涉访、群体性等重大疑难纠纷,大大降低了矛盾激化的风险,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强化涉黑涉恶人员监管教育
坚持严肃执法、规范执法、从严管理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监管手段,全力维护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矫人员监管安全。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制度,对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从严管控, 加强走访谈心和教育引导,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
加强律师代理备案指导
指导律师事务所完善专项斗争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接案报备、联合讨论等办案制度,支持配合扫黑除恶案件办理。保障律师依法开展涉黑涉恶犯罪刑事辩护,确保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建立完善涉黑涉恶案件备案管理制度,指导办案律师严格遵守行业规则,确保法律正确实施,截止8月9日,各律所上报区属律师代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共6起,我局将继续引导律师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办案律师坚守“四个不得”底线。
做好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
对外来务工、无业、失业人员,失学、辍学青少年,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 老年人,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一律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非法集资、家装市场、劳动争议等利益受损群体性诉求维护给予重点关注,为弱势群体撑起法律援助“保护伞”。截止8月16日,接受人民法院通知,指派律师参与涉黑涉恶1件,接受公安机关通知,指派律师参与3人以上共同犯罪的案件辩护1件;办理农民工案件5件,老年人1件,未成年人6件,残疾人1件,为弱势群体撑起法律援助“保护伞”,引导他们将问题纳入法治轨道,防止其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