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武扫黑办[2018]4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调动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舆论氛围,现就做好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宣传时间
2018年8月10日至9月30日
二、集中宣传内容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和影响;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方式方法;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法律法规;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果成效。
三、集中宣传方式
1.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邀请专家学者为广大党员干部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法律法规的专题辅导报告,印发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小知识宣传手册。(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各街道和相关部门)
2.精心组织媒体宣传。借助武汉地区主流媒体,利用江汉区政府网站和“江汉之声”微信公众号、“两江交汇”政务微博等自媒体,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措施、活动动态。(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政法委、各街道和相关部门)
3.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各街道、各部门要利用宣传栏、宣传牌、宣传橱窗、宣传横幅、LED电子屏、文艺节目等进行宣传。街道要组织协调辖区重点商圈医圈的宣传,区城管委要组织协调辖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大型户外广告和显示屏的宣传,区建设局要组织协调辖区建筑工地的宣传,区城改办要组织协调辖区拆迁工地的宣传,区工商(质监)局要组织协调辖区市场菜场的宣传,区教育局和区卫计委要组织学校医院的宣传,汉口火车站综管办要组织协调站前广场的宣传。(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各街道和相关部门)
4.积极开展专项宣传。结合“政法机关干部联系对接社区”“万警进社区”活动,充分利用社会服务与管理网格化系统平台,组织发展全区网格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宣传,上门发放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小知识宣传手册,摸排对接社区涉黑涉恶情况线索,调查了解社区群众对扫黑除恶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度情况。(责任部门: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
四、相关要求
1.强化责任担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全区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宣传要扎实”的要求,强化责任意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抓好落实。
2.认真组织实施。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制订宣传方案,落实专人负责,把握好时间节点,有节奏地逐步推进,不断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高潮,形成人人知晓,关注、扶持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
3.严守宣传纪律。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区扫黑办的统一宣传口径,对宣传内容进行认真把关,避免造成负面影响。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
4.及时报送信息。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宣传的活动信息和亮点特色,区扫黑办将进行宣传推介。联系人:何东,联系电话:13971061456。
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准语
江汉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7日
扫黑除恶宣传标语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共建和谐美好家园
扫黑除恶犯罪,弘扬社会正气
出重拳,扫黑恶,保平安
严惩黑恶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深化扫黑除恶,建设平安武汉
扫黑恶,净环境,促稳定,保平安
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人民合法权益
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共同打击黑恶犯罪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保持高压态势,强力扫黑除恶
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扫黑除恶扬正气,群防群治创平安
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扫黑除恶,除暴安良
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促进经济平稳发展
全民动员、全党动员,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建安定和谐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