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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汉区人大常委会2009年代表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 2009-02-18    来源: 江汉区人大常委会    作者:

        江汉区人大常委会2009年代表工作意见

         

        2009年,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健全和完善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各项制度,切实增强工作实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区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为建设现代服务业中心区作出新贡献。

        一、坚持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夯实代表工作基础

        (一)加强代表的学习培训

            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式,加强人大代表的学习和培训。区人大常委会将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央9号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举办2—3期代表学习培训班;各街工委可通过集中学习、请人授课、交流、座谈学习体会等方式加强代表的学习。通过抓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的综合素质,增强人大代表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提高依法履行代表职责的自觉性和能力。

        (二)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信息

            1、做好重大情况向代表通报工作。就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一府两院”重点工作等,组织召开2-3次通报会,由“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负责向代表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2、向代表寄送学习参阅资料。为各街工委订阅《中国人大》、《楚天主人》、《人民意志》;及时向人大代表印发《区人大常委会公报》、《人大工作简报》等资料;督促“一府两院”将其重点工作采取发送工作简报,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向代表报告工作。

        (三)组织代表参与区人大常委会的活动

        1、坚持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邀请5—10名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听取代表意见。

        2、坚持人大常委会领导接待代表制度。适时安排人大常委会领导走访、接待代表,听取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对代表反映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督办落实工作。

        3、组织代表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开展视察、检查和专题调查等活动。

        二、加强代表议案和建议督办力度,提高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

            (一)认真督办大会议案。按照《江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办法》的要求,督促区人民政府制定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办理工作方案,并适时组织代表视察、检查办理情况,促进议案办理落实。

        (二)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对代表建议在全面交办督办的同时,提出重点办理的代表建议,加强跟踪督办;对代表建议反映较集中的问题和办理工作量较大的承办单位加强督促检查,并适时组织代表对建议办理进展情况进行视察和检查;各街工委要适时组织人大代表对办理议案、建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采取走访代表、电话询问、座谈会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认真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坚持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制度,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弄清情况,督促有关单位重新办理,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区人大常委会做好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处理和督办工作。

        三、完善代表工作方式,增强代表活动实效

        (一)加强代表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各街工委要围绕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求,结合区情和本辖区实际,制定好年度活动计划并组织好代表活动。代表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每双月开展,年活动不少于6次。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和指导代表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等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二)创新代表活动形式。各街工委除本街活动外,可开展街与街之间的联组活动。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省、市、区代表联组活动和行业代表专题活动,以及专题学习考察活动。各街工委要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围绕“四个文明”建设,围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围绕当前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金融危机带来的严重困难和挑战,深入选区和选民之中,开展专题调查活动。区人大常委会将拟出调查提纲下发各街工委。各街工委可根据实际,制定调查方案,组织代表开展活动。通过专题调查,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有事实、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材料,为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加快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建设贡献力量。

        (三)建立和完善代表履行职责监督激励机制。坚持和完善人大代表回原选区述职制度,自觉接受选民的监督。今年,各街工委继续按代表人数20%的比例安排代表述职。述职工作方案及情况报区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备案。健全和完善代表履行职责情况登记通报制度。对人大代表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会议、学习、视察等活动情况以及参加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情况、联系选民情况、开展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及提出意见建议情况等,进行登记和适时通报,促进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区人大常委会拟在本年度组织开展创先评优活动,对先进街工委、优秀人大代表及优秀人大工作者进行评选表彰。

        (四)坚持和完善人大代表加强与选民的联系制度。区人大代表全年回选区不少于2次。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倾听选民意见,了解社情民意,正确反映群众呼声,督促政府为民办好实事 。各街工委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人大代表接待室,为代表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和沟通,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提供方便。

        (五)加强代表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和召开经验交流会等多种途径,加强代表工作的宣传力度,对闭会期间加强调查研究、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代表活动开展得好的工委和履行职责好的代表,以及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效果好的单位,加强宣传,促进代表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代表工作水平

            区人大常委会各街工作委员会要认真履行其人大工作职责,努力做好本工委的各项工作。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成员及常委会机关干部要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努力钻研法律、经济和科技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组织、协调、综合能力,扎扎实实做好人大代表工作。要改进作风,搞好服务。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加强与各街工委的联系和工作指导,做到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代表,为人大代表履行职务做好服务和协调工作。要加强调研,当好参谋。对人大代表履职等情况开展调研,创新人大代表活动机制,总结推广人大代表工作成功经验,为常委会领导决策重大事项提供参考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