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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届第七次常委会议公报

        发布时间: 2018-01-11    来源: 江汉区人大常委会    作者:

        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七次会议

         

        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71120日举行第七次会议,会期半天。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审议通过了《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国斌辞去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并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公告;审议通过了《江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议案、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袁继刚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明华、黄莹丽、汪兆平、杨向农、洪涟及委员共28人出席了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智勇,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道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建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杨俊,区人大常委会各街(开发区)工委负责人,区行政审批局、区文化局、区城管委、区公安分局、区工商质监局主要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议程

        20171120日江汉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1、审议并表决《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国斌辞去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草案)》;

        2、审议并表决《江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3、人事任免事项;

        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议案、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国斌辞去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

        20171120日江汉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国斌,因年龄原因,本人提出辞去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接受王国斌的辞职请求,并报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江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召开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71120日江汉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江汉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12月中下旬召开,会期四天(含预备会)。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查江汉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审查和批准江汉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区本级预算;

        三、审查江汉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查江汉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江汉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决定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的人选;

        八、选举。

         

         

        关于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

        会议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71120日江汉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江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17年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在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2件议案和130件建议,在闭会期间分三批次又交办了代表建议50件,共182件,按有关程序交由区人民政府办理。区人民政府不断深化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办理,把代表的建议和意见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在为民服务中不断改进政府工作。截至目前,区人大1号议案的办理已基本完成,收尾工作也将全部完成。2号议案的办理因需跨年度完成,该项工作正在按建设方案有序推进。会议期间代表建议130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100%,满意率96.15%,基本满意率3.85%。闭会期间代表建议50件中,第一、二批交办41件,已按办理程序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100%,满意率95.12%,基本满意率4.88%。第三批交办9件,因交办时间稍晚,目前仍在积极办理中。

        二、办理情况

        (一)议案办理

        1.1号议案《关于规范建设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案》

        区人民政府以1号议案办理为动力,推动重点工作落地,不断提升效能和便民服务水平。425日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了议案办理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提出工作要求,统一了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和大厅服务规范。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协调会,加强调度,督办跟进,各相关责任单位通力协作,使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建设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一是建好一个服务场地。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搭建便民服务平台,区人民政府积极谋划,统筹安排,投入2千万元,通过购置、租赁、置换、内部改造等方式多措并举,推进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其中,民族、民权、新华、唐家墩、常青等5条街道采取租赁方式;满春、花水、前进、北湖、汉兴等5条街道在自有的场地上进行改造升级;民意街置换舞台社区办公用房;万松街在新购办公大楼中拟建设600平方米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二是规范一批服务事项。根据本区实际,在多次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社区意见的基础上,拟定123项服务事项指导清单,其中规范事项96项、自选事项27项。

        三是制定一本办事指南。对照规范后的服务事项清单,拟定各事项办理一次性告知的文本范本和办事流程,从实施机关、权力依据、办事条件、申请材料、运行流程、承诺期限等逐项明晰,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

        四是选好一支办事队伍。每个街道都明确1名分管领导兼任中心主任,1名专职人员负责大厅日常综合管理工作,所有街道按编办核定员额在大厅配备了办事队伍。举办了2期工作人员培训班,对所有街道政务服务中心16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服务礼仪和廉政教育培训,按照“一口清”的要求,全面掌握所有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实现街道窗口工作人员全区通用。

        五是建设一个网上服务平台。为实现市、区、街三级办事网络全覆盖,依托“云端武汉·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了“江汉区街道网上服务平台”,将网上办事向基层延伸,拓展微信、手机APP功能,实现了街道96项服务事项在网上和实体大厅办理,27项涉及司法、家政、水电气等便民事项在大厅办理的“线上线下”模式。率先在全市实现了市、区、街三级政务服务网络平台互联互通。

        六是形成一批典型示范。除1号议案确定的按照标准化建设完成6条街道以外,北湖、满春、常青等街道通过创建也申报了“市级示范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以成功创建形成示范效应,提高整体水平。

        七是健全一套制度。各街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建立健全岗位职责、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绩效考评等9项工作制度,加强长效管理,推进了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过程中得到市、区领导高度重视和关注,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365手机app_365体育官网平台手机_365bet赌城投注领导通过座谈、视察、调研、体验等形式,对规范化建设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进行了督导。领导们在到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视察和调研过程中,对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给予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许多具体要求,对进一步完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全区12条街道建成13个(其中汉兴街2个)政务服务中心,全部实现挂牌对外服务,其中花楼水塔街、民意街、新华街、北湖街、唐家墩街、汉兴街、满春街7条街道的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市政府关于创建市级示范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的标准,已完成建设任务,并将于12月份接受市里统一验收。民权街政务服务中心正在抓紧建设,预计11月底完工。

        2.2号议案《关于汉口文体中心场馆功能升级案》

        区人民政府始终将落实2号议案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来抓,成立了以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在现场协调、调度,解决工程推进中的各种问题。各相关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修缮升级工程的落实。

        由于我区汉口文体中心将承办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部分足球赛事,原计划投入8000万元修缮升级的办理方案与承办单项国际赛事的标准要求有较大差距,经反复调研、论证,决定对原办理工作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定位于复合利用,对地上建筑、竞赛场地、配套环境、设施设备、器材用具等场地及配套项目按照国际单项赛事标准进行修缮及更新,同时新增地下两层停车场配建项目。工期计划16个月,201712月完成30%工程量,201810月竣工,12月试运行。20191月至5月调试完善,6月至9月完成赛事场地准备。该方案分别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2017年第8次会议、区委常委会2017年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原则同意修缮升级汉口文体中心项目建设资金3.85亿元的估算安排,并要求进一步细化方案;相关情况于519日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告。新方案确定后,修缮升级工程按要求抓紧实施。

        一是加快工程进度。为确保工程按期完工,在项目实施中,倒排工期、对表作战,每周召开现场管理联席例会沟通协调现场工作,重点事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议定,以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二是不断深化细节。严把规划设计关,结合我区“西北湖+”理念,完善功能融合,重点考虑场馆功能的兼容性,竞赛功能将达到足球甲类、田径一类标准场地,转换后可举办大中型综合性文体活动。同时,充分考虑平时与赛时转换模式的衔接,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最大限度满足群众文化体育生活需要。

        三是规范工程管理。在现场管理方面,严格责任制,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杜绝安全事故。代建单位项目管理部现场驻点,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各类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等12个方面,并委托专业机构对现场施工安全进行评估。在资金管理方面,制定《文体中心修缮升级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加强项目经费审核审计,确保专项资金正确、高效使用。

        目前,工程总体形象进度已完成总量26%,2017年度目标值的84.46%。其中:

        地上修缮工程,AB区屋面约4800平方米面板已完成拆除和更换工作,原网架结构正在进行防锈涂刷。外立面幕墙工程处于施工准备阶段。

        地下室新建工程,工程桩总量696根、支护桩总量490根、立柱桩总量101根以及场内基坑冠梁和内支撑已全部完成。止水帷幕总长约770米,已完成666米。土方总量约15万方,已完成5万方。降水井总量25口,已完成19口。基坑内监测点、周边建筑物及道路管线监测点均已布置完成,已开始进行日常监测。遵循样板先行的原则,现已完成样板区域的喷锚工作,待验收合格后,进行大面积施工。

        (二)建议办理

        1.会议期间建议

        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130件。其中,涉及综合经济、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建议有11件,占总数的8.64%;涉及文化教育、卫计民生等方面的建议有30件,占总数的23.08%;涉及城市建设、“三旧”改造等方面的建议有54件,占总数的41.54%;涉及城市管理、社会法制等方面的建议有35件,占总数的26.92%。对上述建议,区人民政府按涉及内容和归口办理的原则,确定了37个承办单位和责任领导、责任人,并以江政办〔20172号文件予以明确。截至目前,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130件建议,已全部办理答复。

        130件建议的办理中已全部落实到位的有69件,占总数的53.08%,如:做好居家养老工作等一事一议含具体内容的建议,已按代表要求完成目标任务;代表提出的因涉及面较广并具有长期或未来工作方向特征且当年不能解决的建议有49件,占总数的37.7%,如:旧城区拆迁改造等方面的建议,在向代表报告职能部门的工作安排和后期工作重点后,已得到代表认可;关于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方面的建议有6件,占总数的4.61%,如: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等建议,要求充分运用法规手段建立相应的管控制度,预防反弹;因条件尚不具备或受权限制约暂不能办理的建议有6件,占总数的4.61%,如:解决历史遗留的拆迁与房屋办证问题的建议,经与代表进行深入沟通,解释问题存在的历史原因以及现行政策不予支持的现状后,代表也表示了理解。

        2.闭会期间建议

        在闭会期间,区人大代表提出建议50件,分三批次交由区人民政府办理。

        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办理,采取的是即交即办模式,第一批33件、第二批8件均已按要求完成办理工作任务。由于第三批9件建议转交区人民政府时间稍晚,目前仍在积极办理中。从前二批次建议办理情况来看,区人大代表通过日常的调研、走访,形成意见建议,随议随提,即交即办,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人大代表监督、履责的时效性。如:民意街天仁社区电梯维修更换、花楼水塔街东民社区老旧破损水箱更换、老旧社区消防隐患排除等建议,既为辖区居民排忧解难,更促进了政府及职能部门在办理工作中更加贴近民生、符合民意。

        3.重点建议

        经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将一次会议期间第20号“关于对中山大道(江汉段)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改造的建议”、第42号“关于对老旧社区消防设施排查与更换的建议”和闭会期间第1号“关于对‘三无’小区老旧电梯逐步进行维修更换的建议”列为重点建议。

        区人民政府根据三件建议的工作内容,制定了办理工作方案和时间进度安排表,目前,三个重点建议的办理基本完成,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影响和群众满意度。

        1)第20号建议“关于对中山大道背街小巷外部环境整治改造的建议”

        围绕重塑老街风貌、提升商业氛围、优质环境品质的总体目标,区人民政府今年对中山大道沿线及背街小巷外部环境进行三个方面的改造和整治。

        一是美化架空管线容貌。将花楼水塔街永康社区、民权街积庆社区、前进街永安社区以及三民路、民生路、前进二路等列入了架空管线整治计划。按照中山大道整体面貌要求,全面拆除清理废弃的电力电缆、光缆等电线电缆,强弱分设重新捆扎;清理拆除废旧钢丝绳,增加过道警示管;安装线缆防护管,整理各类箱盒引入线缆;根据线缆权属单位进行分别捆扎,悬挂标识牌。项目于2017912日开始动工,正在加快工程进度,确保11月底完工。

        二是维修破损道路设施。代表提出的文书巷、贤乐巷的道路维修工作已先期完成了项目计划书、资金概算手续,后因该区域已列入旧城改造范围未实施,经调研后调整为将中山大道沿线各联通道路的车行道、人行道破损点位纳入今年的道路维修计划,确保整治后的路面符合中山大道整体品质。目前,修复中山大道及周边联通道路3500余平方米,更换地漏5处,修理地埋景观灯10处;对各类城市家具进行清洗翻修和维护,更换黑色车挡3根,刷新黑色车挡1153根。

        三是打造市容环境示范路。中山大道作为2017年市容环境示范路的创建点位,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进行道路环境综合治理。在执法管理上,经过近100天的联合执法,拆除沿线楼顶户外广告,清理老旧破损招牌;铺设绿化带挡泥板,补种草坪;并组织相关街道清理中山大道沿线楼顶堆放的杂物、垃圾。9月中旬,中山大道示范路顺利通过市城管委检查验收,获评2017年全市市容环境示范路荣誉称号。

        2)第42号“关于对老旧社区消防设施排查与更换的建议”

        针对老旧社区消防安全问题,区人民政府组织技术力量深入老旧社区进行调研、走访、摸排,针对辖区实际,确立了以老旧电线更换、高层无水源整治及老旧社区消防设施配备为内容的实施方案;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深入老旧社区督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要求。

        一是深入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制定印发《江汉区无消防水源高层建筑三年攻坚整治方案》,组织联合检查组40余个,排查高层建筑1114(公共建筑243栋,居住建筑871),发现隐患744处,整改隐患469处,行政处罚4.23万元,临时查封4处,责令三停2家。

        二是分类更换老旧社区老旧电气线路。根据摸排老旧社区需更换电线的具体问题,聘请有电力设计资质的单位深入社区实地勘察,制定老旧电线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并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2017年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前期实地勘察、摸清老旧电气线路需更换部位等基础工作量大,且项目立项和招投标程序周期较长,预计12月初完成招投标,12月底正式施工,春节前完成部分施工整改。

        三是全面排查更换老旧社区消防设施。为大力解决老旧社区消防器材陈旧、消防配套设施欠缺的问题,确保及时有效防控初期火灾,区人民政府投入280万元为全区107个社区配备消防水带、水枪和单体烟感报警器1000个、消防电瓶车25辆。

        四是建立健全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建立了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由物业公司和社区分类对损坏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建立社区义务消防队,加强对各社区楼层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和巡查工作。

        五是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深入单位、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带动群众自觉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利用横幅、宣传橱窗、户外宣传栏等方式高频次传播火灾警示及逃生常识。截至目前,共张贴消防宣传挂图30000余张,发送宣传手册25000余本,开展消防培训125次,组织培训人员9500名。

        3)闭会期间第1号“关于对‘三无’小区老旧电梯逐步进行维修更换的建议”

        江汉区老旧居民社区数量较多,电梯住宅楼的建设起步较早,部分电梯日趋老化,维保、管理工作无法到位,对辖区群众出行和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区人民政府根据代表建议,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今年再次将“三无”及老旧住宅电梯维修更新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一是深入排查摸清底数。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安排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人员对全区的电梯使用单位逐户上门登记造册,依据摸底情况完成了《江汉区电梯使用清册》。并依据《江汉区电梯使用清册》内数据,对辖区内“三无社区”老旧电梯再次进行摸底排查。根据今年4月摸排统计,共排查出江汉区“三无”及老旧住宅电梯132台,涉及10个街道,37个小区。

        二是积极推进更新维修。根据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按照轻重缓急和群众意愿,2017年区人民政府以补贴300万元专项资金的形式,对我区万松街、北湖街、前进街等街道的54台(占全区摸排总数的41%)老旧电梯开展更新改造大修工作。代建单位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查勘、工程资金测算、项目立项、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工作。201768日组织项目中标单位武汉市江南电梯服务中心进场实施天仁社区8部电梯的维修工作,2017726日完工,201788日正式通过区质监部门、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验收合格,开始正常运行,及时消除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得到广大居民的赞许,取得良好效果。另外的46台老旧住宅电梯的更新维修改造工作也在有序的进行中。2018年计划更新维修57台(占全区摸排总数的43%);余下21台(占全区摸排总数的16%)和新产生的问题电梯一并纳入下一年度的维修计划中。

        三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与此同时,《江汉区“三无”及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资金补助暂行办法》也于今年10月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推进了我区“三无”及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我区将按轻重缓急的原则,理顺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老旧住宅区“三无”电梯安全隐患问题。

        三、主要做法

        按照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承办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订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有效地推进了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做好今年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两会以后,区人民政府于20161221日召开常务会议研究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制发办理工作方案,建立了由“区长负总责、常务副区长统筹协调、分管副区长具体抓、办公室督办落实”的工作机制。2017110日联合区人大召开2017年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交办会,部署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办理责任,强化办理措施。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区人资局、区卫计委、区教育局、区房管局、区财政局、区文化局等部门对承办的建议逐件研究,落实办理人员,细化办理任务,明确办理要求,做到人员、任务和措施“三落实”。

        (二)突出重点,提升质量。在办理人大议案建议过程中,区人民政府始终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人大1号、2号议案实行包案督办,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重点领办7件人大建议,将办理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深入调研,狠抓督办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办理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区水务局、区公安分局、区金融办等部门按照区领导的指示精神,对工作目标、时间进度进行了具体安排,强力推进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质量。

        (三)注重沟通,加强协调。各承办单位切实改进工作作风,通过发送信函、电话联系、上门走访、邀请代表视察调研等方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和联系,做到办理之前主动听取意见,办理之中随时沟通,答复之前认真回访,有效增强了办理工作的针对性,促进了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区民政局、区工商(质监)局、区商务局、区房地公司、区交通大队等部门在办理过程中,通过上门走访和邀请代表现场调研等方式,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收到了良好的办理效果。

        (四)真抓实办,成效明显。各承办单位以解决问题作为办理议案建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点带面,切实把办理议案建议与完善自身工作有效结合起来,认真吸纳代表的合理化建议,力促代表反映的一些实际问题得到关注、解决和落实。区建设局、区城管委、区城改办在办理过程中,充分吸纳代表意见,对城市改造、建设管理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安排项目资金,以项目建设带动代表建议的有效落实,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办理实效得到进一步提高。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的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监督下,经过区人民政府及各承办部门的共同努力,办理工作的方式方法有了明显改进。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各位代表对区人民政府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政府表示最诚挚的谢意!在取得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意识到办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有的单位走访不够深入,或因与代表联系渠道不够顺畅,未能进行深入的沟通;有些建议办理后的长效机制尚待完善,在办理答复完成后容易产生反弹,弱化了办理效果。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联系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际,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自觉把十九大精神落实到履职为民的全过程,以科学的态度、务实的精神、创新的手段,不断改进和完善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努力开创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局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全面做好人大议案、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关于对江汉区人民政府办理

        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一号议案

        一般代表建议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71120日在江汉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江汉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袁爱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刚才,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杨俊同志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我们认为是实事求是的。

        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确立议案2,代表建议130件,闭会期间确立代表建议50件,上述2件议案和180件代表建议均按有关程序交由区人民政府办理。

        今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及时将议案、代表建议进行整理,汇编成册,于201612月份将议案、代表建议交区人民政府办理并加强督促协调。闭会期间确立的代表建议分三批交办,形成代表建议交办的常态化。区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对区人民政府议案办理方案的可行性和操作性进行了认真审议,在二号议案办理方案出现重大调整时,区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又听取了办理方案调整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主任会议从代表建议中选取了3件群众关注度高、惠及面宽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交区人民政府重点办理。

        为了加强对议案、重点建议的全程督办,从今年开始,区人大常委会各位副主任按照分工对口的原则带领各工委对议案、重点建议进行领衔督办,定期与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了议案、重点建议按常委会、主任会审议通过的办理方案落实到位。

        下面,就一号议案、一般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一号议案的办理情况

        《关于规范建设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案》,由区行政审批局具体承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局、相关街道协办。8月份,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明华带领代工委及提出一号议案原案的人大街道工委、部分代表、专职副主任赴新华街政务中心、唐家墩街政务中心进行中期督办,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审批局、区民政局、相关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分别就议案办理情况作了详细汇报。督办组充分肯定办理成绩,仔细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改进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目前,全区12个街道建成13个(汉兴街2个)政务服务中心,全部实现挂牌对外服务,其中花楼水塔街、民意街、新华街、北湖街、唐家墩街、汉兴街、满春街7个街道的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市级示范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的标准,已完成了标准化建设。民权街政务服务中心正在抓紧建设,预计11月底完工。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一号议案办理方案提出的6条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

        二、关于一般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

        在区人大常委会各位副主任领衔督办重点建议的基础上,今年代工委加强对一般建议办理工作质量的跟踪检查,通过人大街道工委,对180件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逐一听取主提代表意见,对主办单位与代表沟通不到位的建议进行了补课,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建议督促区人民政府进行重新办理。同时,对于办理难度大的建议采取与主提代表、建议承办单位的同志一起到办理现场查看,商定办理措施的方式督促办理,确保办理结果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通过以上工作,我们了解到: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认真研究代表建议内容,全力促成问题解决,办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会议期间的130件代表建议(含2件重点建议)在各承办部门的努力下,全部办毕并函复代表,代表答复率为100%,满意率96.15%,基本满意率3.85%;闭会期间的50件代表建议(含1件重点建议)已办结41件,在办结的41件中,代表答复为100%,满意率95.12%,基本满意率4.88%,余下9件是第三季度刚交办的,办理期为3个月,目前正在办理之中。

        三、对于一号议案、一般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价

        从我们督办的情况看,今年代表们对区人民政府办理工作总的评价是认真、负责、扎实,效果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领导重视,落实有力。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闭会后一周内区人民政府召开了常务会,研究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并及时召开议案、代表建议交办工作会议,李湛区长到会提要求并亲自领衔办理大会议案并要求分管副区长领衔办理重点建议。交办会后,各承办单位将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明确分管领导,确定具体部门和责任人,严格办理程序,规定完成时限,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责任明确,程序规范。一是健全办理工作三级负责制。按照分工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在常务副区长领导下,分管区长直接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具体组织、协调和督办。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将建议落实到各具体承办单位,完善考评制度、走访制度、征询意见反馈表制度等办理工作制度,层层明确承办责任。三是健全办理机制。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沉下去”的工作方法,与代表面对面沟通,形成了“办前了解意图、办中积极面商、办后及时回访”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理机制,确保整个办理工作规范有序。

        第三,督促得力,成效明显。区人民政府适时召开协调会,督促主、协办单位协调配合办理。利用《江汉政务督办》等文件,及时通报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情况,切实强化督促力度,取得了很好的办理成效。

        需要指出的是,办理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部分承办单位责任意识不强,存在畏难情绪;有的办理后答复不及时,与代表沟通不够;有的解释说明过多,创造条件解决问题不足等等,上述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及时改进。为了进一步提高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提三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贯彻十九大关于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体现,是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自觉接受代表和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区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在具体办理议案、建议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四个意识”,认识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二是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办理议案、代表建议,关键是要解决问题,这是做好办理工作的根本。要让办理议案、代表建议成为政府部门转变作风、改进工作的重要举措,从而满足辖区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是进一步总结提高,建立长效机制。要对办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好的作法要予以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尽快改进。要从“就事论事型”向“举一反三型”转变。许多建议具有一定代表性,解决单项问题的同时要注意总结,把握规律性,把类似问题一并考虑,建立长效机制,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江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71120日江汉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根据江汉区人民政府区长李湛提名

        任命张劲为江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二、根据江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建伟提名

        任命邵奇为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命高凡为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命陈红英为江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王海滨江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黎争鸣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晏建强江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雷绍松江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江汉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组成人员出席第七次会议情况

        (会期半天)

         

         

            出  : 袁继刚   张明华   黄莹丽   汪兆平

                杨向农        杨小平   李泽刚

                 杨申芳   王书芳   李淑萍   袁爱华

                 方向明       曲  文   任恒丽

                                                          

                  吴文光   吴伟明   周智强  

            胡     黄大勇      董守芝

          方华辉        陈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