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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区直机关工委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8-01-16 18:19 打印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人员情况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二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1.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表(财政拨款)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江汉区委区直机关工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精神(江办发[2001]55号文),区直机关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分类指导和管理区直机关党组织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及党员发展工作。

           2、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指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抓好区直部委办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和中心组的学习;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向区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情况;协助区委有关部门抓好区直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对区直各机关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督促检查。

          3、指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按权限审批党组织;负责区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机关纪委组成人员及书记、副书记的考核、任免、培训工作。

          4、指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对广大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教育,引导党员学科学文化、业务知识;抓好区直机关正副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的培训;指导区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机关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5、协助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抓好区直机关作风建设,承担区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日常工作。

          6、深入扎实地开展区直党群机关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7、负责区直机关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会同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拟定全区机关党的建设的有关工作目标并督促落实;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做好统战工作。

          8、领导区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区直机关党风和廉政建设的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审批科级以下(含科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9、领导区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共青团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等群众组织。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区直机关工委内设机构5个,即组宣科、办公室、区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会联合会、共青团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三)人员情况

          区直机关工委共有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在职实有人数5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退休6人。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45.46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3.3万元,增长4%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5.46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3.3万元,增长4%。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56.1万元,项目支出89.36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1.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8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11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8.0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5万元其他支出38.16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56.1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 0.8万元,增长0.3%

           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117.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04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47.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89.36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 12.5万元,增长16.26%,主要原因是:针对整区推进“红色引擎工程”,加大区直机关党建工作投入,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培训。

           1.经常性项目支出76.86万元。主要用于:

           1)党建专项14.93万元;

           2)机关文体活动19.93万元;

           3)机关作风建设5万元;

           4)老干活动经费28万元;

           5)群团经费6万元;

           6)文明机关创建3万元;

           7)不可预见费12.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7.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8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万元。物类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9.36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8年本部门政府无购买服务支出。

        第二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共江汉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机关及0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       

           二、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86万元。主要原因:加强了公务接待就餐管理,制定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接待次数及标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各项规定,杜绝了铺张浪费现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本年无购车支出。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持平。公车改革后本单位未保留公车。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