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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直机关工委2017年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17-01-06 11:13 打印

        区直机关工委2017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江汉区委区直机关工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精神(江办发[2001]55号文),区直机关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分类指导和管理区直机关党组织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及党员发展工作。

           2、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指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抓好区直部委办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和中心组的学习;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向区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情况;协助区委有关部门抓好区直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对区直各机关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督促检查。

           3、指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按权限审批党组织;负责区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机关纪委组成人员及书记、副书记的考核、任免、培训工作。

           4、指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对广大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教育,引导党员学科学文化、业务知识;抓好区直机关正副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的培训;指导区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机关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5、协助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抓好区直机关作风建设,承担区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日常工作。

           6、深入扎实地开展区直党群机关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7、负责区直机关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会同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拟定全区机关党的建设的有关工作目标并督促落实;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做好统战工作。

           8、领导区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区直机关党风和廉政建设的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审批科级以下(含科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9、领导区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共青团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等群众组织。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区直机关工委内设机构5个,即组宣科、办公室、区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区直机关工会联合会、共青团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三)人员情况

           区直机关工委共有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在职实有人数5人,其中:行政5人。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退休8人。

        编制小计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实有人数小计 行政人数 事业人数 其中:参公人数 离退休人员 离休人员 退休人员
        4 4   5 5     8   8

           二、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32.16万元。较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24.96万元,增长8%。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32.16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2.16万元。较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24.96万元,增长8%。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支出332.1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55.3万元;项目支出76.86万元。

           三、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332.16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55.3万元,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89.95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6.22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49.13万元。

           (二)项目支出76.86万元。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86万元。其中安排的主要项目有:

           1)党建专项14.9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区直机关党建工作及专题培训、专项活动。

           2)机关作风建设专项5万元。主要用于纪检办案、开展基层评议机关活动等。

           3)群团经费项目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青妇群团活动。

          (4)文明机关创建项目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机关“道德讲堂”等多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5)机关文体活动项目19.9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机关各类文化体育活动,增强区直机关干部职工的身体素质和敬业奉献精神。

        (6)老干活动经费项目28万元。主要用于区机关离退休老干部总支开展工作、学习。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9.13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专用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以及代收代付工会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7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3.3万元。包括:物类9.2万元,服务类4.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项目、公共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6.86万元。 

         

         

        区直机关工委2017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区直机关工委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无下属事业单位)

           二、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1.36万元。于上年预算持平1.3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本年无购车支出。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