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人员情况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二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表1.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2.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3.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表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8.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表(财政拨款)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党史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党史资料征集活动,指导、协调全区党史资料征集编研工作。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和实施全区党史工作规划,促进党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3.组织完成中共江汉区组织史资料的征集编纂任务。
4.组织完成中共江汉区党史大事记的编纂工作。
5.负责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完成中共江汉区党史专题资料的征集、编纂任务。
6.运用党史资料、地情资料,以史鉴今、资政育人,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方志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地方志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地方志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实现地方志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2.负责对全区各街、委、办、局《江汉年鉴》编纂工作的指导。
3.负责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做好《街道志》编纂工作。
4.搜集和整理区情资料,为各级领导机关决策提供依据,面向社会,为五个文明建设和改革开放提供咨询服务。
5.负责全区地方志、综合年鉴编纂人员的培训工作。
6.加强地方志理论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地方志工作的规律,研究整理旧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本部门无内设机构和内设科室。
(三)人员情况
江汉区委党史办公室共有参公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人数4人,退休人员2人。
二、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95.24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30.21万元,增长18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95.24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5.24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30.21万元,增长18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支出195.24 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33.63万元,项目支出61.61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27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94.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5万元;资本性支出1.6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预算195.24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33.63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2.87万元,增长11 %,主要原因是政策性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94.9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1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用房租金、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 61.61万元。较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7.34万元,增长39 %,主要原因是递延性项目《中共江汉区组织史资料》(第六卷)将在2018年出版发行,所以印刷费有所增加。
1.经常性项目支出32.07万元。主要用于:
(1)编撰《江汉年鉴》(2018年卷)22.07万元。
(2)不可预见经费10万元。
2.一次性项目支出10.36万元。主要用于文献资料的开发利用。
3.递延性项目支出19.18万元。主要用于:
(1)编撰《中共江汉区历史》(第三卷)7.22万元。
(2)编撰《中共江汉区组织史资料》(第六卷)11.9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8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8.7万元。包括:物类2.1万元,服务类26.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1.61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第二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委党史办公室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下属机构和单位。
二、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1.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1.36万元,比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培训会、接待调研考察、检查指导、学习交流等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年无购车支出,无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