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武汉市江汉区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面向工商界、以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和非公经济代表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是统战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武汉市江汉区工商业联合会机构为一级行政单位,单位级别为处级
(三)人员情况
武汉市江汉区工商业联合会,共有编制5人,都为行政编制。在职实有人数5人。退休人员8人。
二、2016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53.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53.64万元,无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3.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支出253.6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73.74万元;项目支出79.9万元。
三、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253.64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73.74万元。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70.4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1.88万元、津贴28.37万元、竞争性奖金25.9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18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12万元,其中:(离)退休费67.31万元、住房改革支出补贴13.98万元、医疗费6.91万元物业支出3.6万元、交通支出1.32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10.20万元。其中公务费5.25万元、物业管理费1.80万元、培训费0.66万元、福利费2.14万元、工会经费0.35万元。
(二)项目支出79.90万元。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90万元。其中安排的主要项目有:
(1) 经常性 项目 61.4 万元。其中:工商联外出考察费5万、区工商联活动经费10万、非公经济服务中心7.40万、工商联基层商会工作经费10万元、区工商联特别政治费5万元、科创促进会联络组工作经费16万元、工商联教育培训经费5万元、法律顾问3万元。
(2) 一次性 项目18.5 万元。其中:党派楼水电2万元、街道商会建设工作经费6.50万元、区工商联非公党建经费1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江汉区工商业联合会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为1个行政机关单位。
二、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36万元(因车改因素,未含车辆运行经费),比上年预算减少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1.36万元,比上年预算1.36万元持平。主要用于:工商联是以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及非公企业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公务接待用于凝心聚力促进非公经济发展,为繁荣市场服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暂定,待车改实施后按新要求实施),比上年预算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行政单位暂不安排车辆运行维护费,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待车改政策实行后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