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
江汉区信访局部门决算
2015年10月20日
第一部分、江汉区信访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构成单位来看,江汉区信访局部门决算由单位本级决算和纳入决算汇编范围的1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构成
江汉区信访局总编制人数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在职实有人数7人,其中:行政7 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退休3人。
第二部分、江汉区信访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江汉区信访局2014年度收入总计156.11万元,支出总计156.11万元。与2013年相比,收入减1.2%,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递减。支出减1.2%。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递减。
二、2014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江汉区信访局201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6.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拨款)156.11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4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江汉区信访局201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6.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6万元,占本年支出4.1 %,项目支出149.65 万元,占本年支出95.9%。
四、201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江汉区信访局2014年度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收支总计156.11万元。与2013年相比,收、支各减少2.03万元,降低1.2%。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递减。
五、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江汉区信访局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156.11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支出决算为156.1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其中:基本支出6.46万元,主要成效:维护正常办公运转。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经费32.33万元,主要成效:随着信访稳定工作量的不断增加,信访局人员明显不足,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有效缓解了人员不足的压力。复查复核委员会经费5万元,主要成效:随着信访稳定工作量的不断增加,同一信访事项反复申诉,我区已成立复查复核委员会,复查复核委员会作为信访事项的终结及认定机构,并已组成专家库。复查复核委员会专家库的建立为我区信访事项三级终结提供必要的法律、政策支撑,为终结无理访、缠访、闹访提供依据,这一工作需持续开展。信访接待中心律师补贴0.52万元,主要成效:我区律师接待工作受到市信访局的肯定,每周的律师接待工作为信访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为上访人提供了法律援助,促使我区信访工作更加依法依规。维稳专班工作经费60万元,主要成效:对上访群众提出的信访诉求进行调查、研判、督办。市下2013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0.5万元,主要成效:提供了有效的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查询,为便利群众查询提供服务;信访稳定经费51.3万元,主要成效:群众来访接待中心的日常运转,调查处理信访事项的沟通、联络、协调等工作,工作人员信访津贴(按照人社部发【2009】177号文件规定发放),每年对信访干部进行培训,提高信访干部的综合素质及业务能力。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56.11万元,支出决算为156.1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江汉区信访局2014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6万元,其中公用经费6.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信访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1个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04 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0人次,实际发生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其中:燃料费4.4万元;过桥过路费0.5万元;保险费0.7万元;其他(洗车费)等 0.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4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中央、省到我区调研、督查、督导信访案件,共10批255人次。
九、201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4年度江汉区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6万元,较2013年增减少0.34万元,降低5%。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递减。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江汉区信访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第三部分、江汉区信访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