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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度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8-10-24 20:24 打印

         

         

         

         

        2017年度

         

        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部门决算

         

         

         

         

         

         

         

         

         

         

        2018年1024

         


            

        第一部分  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是区委主管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工作,牵头抓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全区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有关方针、政策的综合研究与整体工作部署;综合协调、指导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的组织实施。

        2.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负责全区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党的组织,探索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和指导全区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新时期基层党的建设实践探索。

        3.研究制定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组织实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因公出国(境)备案和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负责区属单位科级干部备案管理。

        4.负责区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办理区属的省委和市委管理的干部离、退休及工资等事项的报批手续;对区委管理的干部实施组织考察,办理任免和退(离)休审批手续;承办有关干部配备、交流及安置事宜;负责省或市管干部的协助管理工作;负责双重管理单位干部的协助管理工作。

        5.调查研究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人事的政策和制度;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6.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政策、办法和措施;负责全区绩效目标的分析研究、制定下达、日常监管、考核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绩效管理和区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评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推行公务员制度和组织实施全区参照管理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指导全区国家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年度考核。

        7.参与制定全区人才工作政策,检查贯彻执行人才工作政策的情况;调查研究人才工作情况,对全区人才工作进行指导和综合协调,参与优秀专家的选拔和管理以及科技人才的培训工作;联系和组织优秀拔尖人才开展活动;负责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工作。研究探索适应我区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的干部培训制度,制定全区干部教育的规划;负责落实上级组织抽调我区干部参加培训的计划;负责组织区委管理的干部和优秀的中青年干部以及组织工作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全区的干部教育工作。

        9.负责全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负责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受理查处群众举报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问题;负责向区委和市委组织部反映干部监督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并提出建议。

        10.组织实施全区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的舆论宣传;研究全区党建工作运行机制。承办区党建研究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区老干部工作,管理区老干部工作局。

        11.完成区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含区考评办)共有编制23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含区委巡察办2名行政编),事业编制3名。在职实有人数18人(含老干局2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老干局2人),工勤编制1人。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区委组织部退休4人,区老干局退休5人

         

         

        第二部分  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说明:区委组织部无此项收入支出)

          

         

        第三部分  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967万元,支出总计967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144.25万元,降低12.98%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调整人员变动以及严格执行2017年区有关财务支出政策,支出严格审核,大大地压缩了经费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9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967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8     万元,占本年支出61.75%;项目支出358万元,占本年支出38.2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6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4.25万元,降低12.98%。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调整人员变动以及严格执行2017年区有关财务支出政策,支出严格审核,大大地压缩了经费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9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8.64万元,增长17.3 %。主要原因是支出项目调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0万元,占7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万元,占1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36万元,占3.8%;住房保障支出65万元,占6.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967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     93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8%。其中:基本支出578万元,项目支出358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三个五”建设经费48万元,主要成效是加强了党的组织建设

        “双基工程”运行38.9万元,主要成效是有效指导全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新时期基层党的建设实践探索;

        党员教育及干部培训经费28.3万元,主要成效是协调和指导了全区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市、区管干部教育管理经费14.3万元,主要成效是研究探索了适应我区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的干部培训制度,制定了全区干部教育的规划,指导、协调、检查了全区的干部教育工作。

        干部选拔任用专项经费6.2万元,主要成效是研究制定了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加强了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

        基层党建配套经费136.7万元,主要成效是研究和指导了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在全区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建立健全了党的组织;

        非公党建经费40万元,主要成效是有效探索了非公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

        区考评办工作经费39万元,主要成效是拟定并组织实施了全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政策、办法和措施;分析研究全区绩效目标,加强了制定下达、日常监管、考核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

        人才开发专项基金7万元,主要成效是参与制定了全区人才工作政策,调查研究人才工作情况,对全区人才工作进行了指导和综合协调,开展了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967万元,支出决算为93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8%,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度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2017年区有关财务支出政策,对一些没有明确规定的支出项目不予开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5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政策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区委组织部本级及下属设在区委组织部的区绩效管理和干部考评工作办公室。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为预算的43.3%,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万元,为预算的43.3%,比预算减少1.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进行接待。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领导调研检查

        2017年度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其中:省委督查组督查接待活动1.3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省委第一督查组对本区督查工作的接待工作1批次40人次(其中:陪同10人次)。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8元,增长160 %,其中: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8万元,增长16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督查组组成成员人数较多,督查时间较长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委组织部无此项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区委组织部无此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万元,比2016年增加50.58万元,增长352.8%。主要原因是调整了公务支出的科目和结构,原来在运保中心集中核算的项目现单独列支各部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共江汉区委组织部无车辆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市委组织部的精心指导下,江汉区组织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担当作为,更加精准科学地做好选干部配班子、抓党建强组织、建队伍聚人才等各项工作,为推动全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一、突出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大力抓实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武装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十九大精神落地见效。

        二是坚持政治导向加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力度

        三是严格政治生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突出政治把关,激励约束并重,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坚持事业为上,选优配强区管领导班子。

        二是坚持从严管理,强化干部日常监督。

        三是坚持又博又专,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四是坚持树立导向,推动干部履职尽责。

        三、突出政治功能,加强组织建设,深入实施整区推进“红色引擎工程”

        一是抓融合强区域。

        二是抓引领强服务。

        三是抓队伍强活力。

        四是抓基层强基础。

        四、突出政治引领,聚焦“四大工程”,大力推动招才引智工作

        一是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二是推进人才工作重点项目。

        三是优化人才工作服务保障。

        五、突出政治标准,锻造过硬队伍,扎实推进组织部门自身建设

        一是坚持政治立部,抓好思想教育。

        二是坚持能力强部,提升专业素质。

        三是坚持作风兴部,建设模范部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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