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依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制定《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公开后可能危及安全稳定、内部事务、处在讨论办理过程中的信息不予公开外,公开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信息:
1.局领导及分工情况;
2.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等;
3.财政预算、决算。
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nucsns.com)予以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局办公室是区国资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区国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天门墩一路3号;
邮政编码:430000;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27-85630851;
传真号码:027-85790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