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武汉金融街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武汉金融街管理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全市金融发展规划并按照省金融业集聚发展示范园区建设要求,在区域内细化操作实施流程;
2、负责协调服务辖区包括建设大道金融一条街、民间金融街和武汉中央商务区在内的金融机构,为江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3、支持金融机构为重点工程、主导产业和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
4、负责推进区域内金融企业联席会议机制,促进金融类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企业与政府的沟通和交流;
5、负责区域内金融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运用各种措施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集聚发展园区;
6、协调相关部门服务区域内金融企业发展;
7、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金融街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无下属单位决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金融街管理委员会总编制人数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在职实有人数2人,其中:行政2人。 无离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武汉金融街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242.46万元,支出总计203.04万元。我单位为2016年新成立单位,2015年无收入和支出。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42.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拨款)242.46万元,占本年收入100%,无其他收入。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0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万元,占本年支出0.72%,项目支出201.58万元,占本年支出99.28%,无其他支出。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收支总计445.5万元。我单位2016年新成立,2015年无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242.46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支出决算为203.04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3.74%。其中:基本支出1.45万元,项目支出201.59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聘用人员经费 83.9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4月和9月招聘的两批购岗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和管理费;追加部门预算指标117.60万元,主要成效是举办互联网专项排查培训会、单位办公设备购置等开办费、65户重点企业审计排查和4家重大风险企业尽职调查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无年初预算,调整预算为141万,支出决算为119.0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4.44%,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度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开办事项尚未完成,档案室设备还未备齐。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无年初预算,调整预算为100万,支出决算83.98万,完成年度预算的83.98%,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度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经费为10名购岗人员全年工资、社保、公积金和管理费。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车改补贴;无公用经费、其他资本性支出、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债务利息和其他支出等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金融街管理委员会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金融街管理委员会本级1个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3.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8 万元,完成预算的3.2%,比预算减少2.4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会议室招待用茶叶。
4.无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九、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武汉金融街管理委员会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原因是无该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武汉金融街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9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汉金融街管理委员会无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
第三部分、武汉金融街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